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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检察官潘志荣

导语

为传承张章宝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爱岗敬业、公正执法、勤学善思、担职尽责的干事创业氛围,与自治区开展的“争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活动相结合,包头市检察院决定开展“传承章宝精神,践行爱国为民”岗位之星事迹展播活动。下面为您介绍一下“爱岗敬业”之星、“创新创优”之星潘志荣的先进事迹吧!

“游牧”检察官潘志荣

潘志荣,男,1962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任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简称,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派驻满都拉镇口岸检察室主任兼石宝镇检察室主任,一级检察官。

潘志荣同志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调入达茂旗人民检察院。他长期奋战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扎根基层三十年,竭智尽忠三十年,严谨履职三十年,与少数民族兄弟和衷共济,以实际行动模范地践行着习近平总书记“守望相助”的殷切希望。在他身上,集中体现着一名基层检察官爱国爱民的政治品格,崇法尚德的职业信念,在岗敬业的执着精神,善解疑难的高超本领。潘志荣同志是我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涌现出的优秀代表,是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传承章宝精神、践行爱国为民”活动中涌现出的又一先进典型。

“游牧”检察官潘志荣

学习他把心交给草原人民,做农牧民心中好“安达”,与少数民族兄弟守望相助的政治品格。潘志荣同志每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工作在基层农牧区,他走遍全旗77个嘎查和行政村,巡访牧场牧点980多个;达茂旗地域面积1.8万平方公里,仅牧民就有6600多户,潘志荣走羊盘进毡包,巡访过的牧户约3000多个,被农牧民亲切地称为“游牧”检察官。他勤俭自持,自己的一件羽绒服身穿八年不换新衣,家里的沙发修修补补用了十九年;给儿子购买新鞋,为了能让他多穿几年避免浪费,买的时候就比脚大三个尺码,孩子只好垫上三层鞋垫“凑合”着穿。但他对待农牧民兄弟却极显大爱。他在巡访时了解到,斯琴高娃的丈夫因脑血栓半身不遂,家境非常贫困,儿子秦达孟被大学录取后因交不起学费准备弃学,潘志荣便主动资助秦达孟完成大学的四年学业;牧民图布沁曾经是潘志荣所办案件的当事人,他搞养殖业缺乏资金,潘志荣连续六年把自己的资产作抵押为其贷款。图布沁见人就说,老潘这个人舍得财、不失信,是我一辈子交定的朋友。潘志荣常说,草原就是个大蒙古包,蒙古族、汉族都是一家人。农牧民有困难,咱们能帮帮,就帮帮!同事们说,老潘与少数民族兄弟的深厚感情,与他们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生活,共做边疆安宁的守护者,是走出来、做出来的。

“游牧”检察官潘志荣

学习他严修过硬岗位素质,善学习善探索,理念鲜活,作风朴实,能做事做成事的工作本领。潘志荣是个汉族干部,所学专业是牧业机械化,他从事检察工作后,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不能熟练地运用蒙文蒙语同蒙古族兄弟释法说理,给工作带来许多不便。但他刻苦研读、虚心请教,从一个“汉鸭子”成长为自治区检察系统蒙文蒙语检察业务专家型人才,从一名检察业务门外汉成为达茂旗检察院蒙语诉讼主要业务骨干,成长为“蒙汉兼通”的检察工作行家里手。潘志荣善于研究如何做事,“达茂检察”的蒙汉双语诉讼、满都拉口岸检察室、基层农牧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等,是自治区检察系统较有影响力的品牌工作。他注意研究工作方式。2013年巴音花镇巴彦敖包队王某俩兄弟,将自己承包的150亩草场开垦为耕地,潘志荣深知农牧民对草原的感情,破坏草场植被就是给“草原母亲”留下伤口。在他的建议下这起案件的法庭审理“搬”到了案发现场,庭审结束后,他又组织旁听案件审理的嘎查干部和农牧民召开了普法教育座谈会。潘志荣同志善借鉴善思考,他总结的在基层少数民族地区工作“会、懂、信、实”四字“要令”,被各族干部职工和农牧民普遍认可。他熟悉牧区民情民俗,会干农牧活儿,会唠家常。2012年8月,跃进嘎查银盖河牧民付某给潘志荣打电话说,他与王某的草场纠纷已经十多年,苏木和嘎查同志几次协商也没解决,现在两家人连话都不说了,请求老潘帮助。潘志荣在去牧点解决纠纷时,王某采取“你进我退”的办法躲着不见,只要看到老潘来骑上摩托车就走,后来潘志荣干脆就住在牧点,一连几天还帮助他们养羊喂鱼,唠种养,唠民俗,直到消除隔阂,让两家人重新坐在了一起,圆满化解了十多年的矛盾纠纷。

“游牧”检察官潘志荣

学习他在岗敬业,担职尽责,坚守基层三十年如一日的执着精神。潘志荣同志扎根基层,沉在一线,把维护老百姓权益记在心里,抓在手上。他的《民情日记》有8万多字,内容既有国家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也有耕地草场纠纷、农牧民求助等民情记载。一次他在牧点走访时有个牧民说,自己没有在保险公司投保,但发现保险领取单上有他的名字。经查,原来是嘎查的会计采取冒用牧户名字投保的手段,骗取内蒙古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理赔款,后该会计被追究刑事责任。他向农牧民发放的“检民联系卡”有5000多张,并始终兑现24小时不关手机承诺,被少数民族兄弟称为贴心“一叫通”。一天晚上有个牧民给潘志荣打电话说,怀疑草场补贴款没有如数发给他们。经查,是苏木的个别干部采取编造虚假资料的手段,贪污了牧民的草场补偿款。虽然罪犯被判刑,案件办结,但潘志荣却没有停下来,他围绕草牧场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开展了职务犯罪专项预防。他前往涉及草牧场补贴的牧点,逐户登记建档,逐户制表造册,逐户跟踪落实情况,为达茂旗近10亿元专项资金及时、安全地惠及各族农牧民群众发挥了积极作用。潘志荣同志依托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国家普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的做法,得到达茂旗委和旗政府的充分肯定,被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游牧”检察官潘志荣

学习他崇法尚德,司法为民,做人干净,用权严谨的履职原则。潘志荣常对同事说,检察官心中有法、心中有民要体现在工作上。乌克镇碌碡湾村一对年近七旬的老夫妻,以给别人喂牛和打扫牛圈为生,每月收入仅500多元,2008年10月他们被两个年轻人用“叠沓子”手段诈骗了7000多元。当时潘志荣在公诉科负责办理该案件,他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反复教育,犯罪嫌疑人表示愿意退赃款;之后潘志荣又三次去距达茂旗90公里的嫌疑人家里释情说理,最终家属退还了全部案款。当潘志荣和同事将这笔款退给被骗老人时,老阿妈抹着眼泪连声问“好心人,你叫啥?你叫啥?”潘志荣说,我们是检察院的。老阿爸从潘志荣进家到送他离开,只是重复着一句话“后生,这是养命钱!养命钱!”潘志荣严修司法廉明之身,他的父母亲以养牧为生,均已80多岁,一直住在牧区,生活过的非常俭朴,潘志荣需要钱以孝敬父母双亲;单位组织干警统购住宅他为了少花钱选择了顶层,房子简单收拾、家具没买一件新的就搬进去住了。但他去基层巡访、办案,即使在农牧民家里吃顿饭也要付费,很多情况下他都是自带“伙食”。有两个牧民是以前老潘调解过纠纷的当事人,他们为感谢潘志荣,要将亲手采摘的野蘑菇送给他,潘志荣坚持不收。两牧民说,那就送给你父母吧,算我们的一点孝心。老潘说,心意我领了,只要你们能和睦相处过上好日子就是对我的最好感谢。潘志荣的五个兄弟姊妹有牧民、有农民,有的在物业公司当保安,还有的在移民小区做些小本生意,但他从未利用职权“关照”家人,而是把大爱无私的人性光辉全部献给了草原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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