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矛盾引抓扯丈夫夺刀杀妻子
本网讯仁怀一对夫妻因家庭矛盾大打出手,甚至还动起了刀子。争斗中,丈夫一把夺过妻子手中的菜刀,朝着她的颈部猛砍,致其当场死亡。
日前,该男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男子凌晨自首
2014年10月8日凌晨1时,一名浑身是血的男子突然出现在仁怀市公安局门前。只见他手拿一把菜刀,双眼发直。民警立即将他带到询问室调查。
“我杀人了,我来自首。”男子主动向民警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男子称,他叫王某,死者罗某是他的妻子(他们只举行了婚礼,未领取结婚证)。当晚,他和罗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执。其间,他用菜刀将罗某砍死。
办案民警立即来到王某家中,找到了已经死亡的罗某。经法医鉴定,死者系被锐器砍伤右颈部致颈椎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那么,王某与罗某之间究竟产生了什么样的矛盾,王某会狠心将妻子杀害呢?
争执中夺刀杀人
面对民警的讯问,王某还原了当晚案发过程。原来,王某和罗某共同生活期间,罗某在外与一名外号叫“张老二”的男子有染,对此王某也早有耳闻。
案发当晚,罗某与张老二外出回到家中。面对罗某的晚归,早已心存不满的王某便质问罗某的去处。然而,面对王某的质问,罗某却不买账,并与王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争吵中,怒不可遏的罗某动手向王某打去。起初,面对罗某的拳脚相加,王某未还手。但越来越激动的罗某竟然提着厨房的菜刀朝王某砍来。见状,王某夺过罗某手中的菜刀,对着她的右颈部连砍三刀,致其当场死亡。
砍死罗某后,王某自知闯了大祸,便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故意杀人获刑15年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因琐事故意持刀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鉴于王某作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被害人与王某以夫妻之名共同生活期间,有不当行为,且案发当晚又先持刀砍王某,引发、激发矛盾,具有过错。故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