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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一女子微信交友 被骗6万余元

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任淑荣)近日,绛县公安局侦破一起以微信结友骗取6万余元的诈骗案件。

7月11日,绛县古绛镇庞某红报称:郝某某编造各种理由多次诈骗本人钱财,绛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郝某某,男,现年27岁,山西省绛县卫庄镇下村第六居民组204号居民,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2004年因犯诈骗罪被绛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4年因犯诈骗罪被绛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5年1月份郝某刑满释放后,通过微信结识了受害人庞某红,经过3个月的频繁交往联系,郝某获取了庞某的信任。

同年4月底,郝某以谎称朋友靳某用钱处理事故为名,诈骗庞某红5千元钱,庞某用自己信用卡以透支的方式将钱交给了郝某某。没过几天,郝某又谎称朋友李某经营的“酷暑网吧”房租到期,李某因资金紧张需借用1万元钱交房租的名义骗取到庞某的一张信用卡,透支1万元钱后并未及时归还庞某信用卡,次日,庞某红向郝某某要卡时,郝某某称自己有急事需用钱,在庞某红未知的情况下,已再次透支了7千元钱。

同年5月份,郝某谎称其和朋友撖某在位于绛县二里半经营了一间“清和茶社”,郝某某以茶社进货资金紧张需用钱周转的名义诈骗庞某红5千元钱,

同年6月份,郝某谎称因经营茶社欠外债4万元,债主为追债将其驾驶的一辆桑塔纳轿车扣走,郝某又以还债的名义诈骗庞某红1.5万元,庞某红用自己的信用卡再次以透支的方式将钱交给了郝某;没过几天,郝某又谎称因矛盾将与其合伙经营茶社的撖某打伤,以赔偿了事的名义诈骗庞某红2万元钱,并答应庞某红事情解决之后将自己的一辆货车卖掉给庞某红还钱,庞某红听后于6月24日通过支付宝将钱转到了郝某提供的户名为马红娟的邮政卡内。

犯罪嫌疑人郝某和受害人庞某红结识期间,编造各种理由多次诈骗庞某红钱款共计6.2万元,而郝某用诈骗的钱款主要用于网上赌博及日常生活开销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已被绛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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