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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中河口镇灯油村截留一五保户供养金

尚一网讯(常德日报记者唐静)8月17日,鼎城区中河口镇灯油村5组村民邓吉言、谭丽华向本报反映,组里“五保户”熊福宝的供养金一直没有发放,而是由村委会领取作为他用。

据村民介绍,熊福宝是一个哑巴,1982年,他失去劳动能力后,便一直由本组村民捐钱养生过活。由于家庭生活贫困,本组村民调节田地,抽出一亩五分田专门供给其生活。后来精神轻度失常的熊福宝常流浪在蒿子港街头,村民合力出资让在蒿子港开馆的本组村民龙吉江对其进行监管。熊福宝多次在外食物中毒,也是由村民拖回医治。而在此期间,村委会既没有出钱供给,也没有将国家发放的供养金作为其生活开支,而是领取后用于其他开支。今年7月12日,熊福宝在外被一辆小车撞倒不幸身亡,其供养金也没有下发。

为了求证村民的说法,记者采访了该村村支部书记曾国富。他告诉记者,熊福宝从小就又聋又哑,1985年,村里将他和父亲纳为“五保户”,每月按时给他们发放粮食、油等物资,并为其安排住处。2007年国家开始财政拨款五保费用,当时,熊福宝因为父亲去世,受到刺激,精神失常,失去思维能力,加上没有其他监护人,所以村委会才作为监护人暂时领取保管这笔供养金,等到熊福宝正常死亡时,作为安葬费使用。

曾国富介绍,到2014年底,熊福宝的供养金总共为10600元。这笔供养金并不是如村民所说作为他用,而是每年都会入账上交给乡经管站。由于熊福宝死于交通事故,所以这笔供养金并未动用。后来,5组村民要求将此供养金用作组里建设,村里便将其中的5000元给予了5组村民。至于剩下的5600元,他表示村里将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再决定如何使用。

五保户供养金可以用于其他吗?市社会救助局农村五户科相关负责人认为,像熊福宝这种情况,村委会可以指定村里的干部、党员或是邻居作为其监护人领取供养金,但是这笔供养金必须用于“五保户”本人的生活开支,不能用于村里建设或村部开支。五保对象死亡后,监护人可以决定怎样使用供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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