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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 :主体责任执行不力 两部门被下达“建议书”

商报全媒体讯8月21日,针对瑞溪镇六个村委会爆发式发生多起虚报骗取和贪污国家粮食补贴款的问题,澄迈县纪委监察局向县农业局下达《监察建议书》、向瑞溪镇党委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立行立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县纪委监察局在对有关问题线索查调过程中,发现瑞溪镇山尾村、罗浮村、三多村、北洋村、群庄村、山琼村等6个村“两委”虚报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损害群众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据了解,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职能部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执行不力,在国家惠农资金的申报审核过程中监督不力、把关不严。根据有关规定,县纪委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

“下达建议书的同时,还将对农业局、瑞溪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民政局、财政局、社保局、海洋渔业局、扶贫办等涉及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业务的相关职能部门列席谈话,针对案件暴露出的腐败问题,深挖根源严肃整改,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有力震慑”,县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说。

(椰网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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