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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高新大队依法拘留一人

连日来,高新区消防大队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检查中,发现一仓库内违法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品,大队坚决从严查处,依法给予嫌疑人熊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有效震慑消防违法行为。

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高新大队依法拘留一人

经调查了解,熊某某在南苑街办万年村三组租赁的仓库内储存液化石油气,主要是向周围居民配送液化石油气,该行为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且仓库左侧毗邻大型居民住宅小区,未与居民住宅保持安全距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属于非法储存经营。熊某某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大队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给予熊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高新大队依法拘留一人

目前,熊某某已被送交宜昌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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