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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纪实

信阳网讯 近年来,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和上级法院统一部署,认真践行“司法拥军,服务官兵”的要求,立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强化审判,细化调解,优化服务,深化机制创新,以开展一系列涉军维权工作活动为载体,将其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有效途径,作为稳军心、暖兵心、固长城的一件大事,深入一线,走进军营和官兵家庭,搞服务,解难题,积极化解涉军矛盾纠纷,优质高效地维护了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和完善涉军维权工作机制

浉河区人民法院地处城区中心地带,针对辖区驻军单位多、涉军案件复杂等特点,该院党组始终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和部队安全稳定,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涉军维权工作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斌为组长的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院民一庭先后设立了“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涉军案件审判指导小组、涉军案件办公室,制定了涉军案件接访制度、联席会制度,建立涉军维权工作微信群,并以文件形式明确了该庭涉军合议庭的性质、任务和职责,将涉军维权工作与普通民事审判工作同步部署、同步督促、同步考核,保证该项工作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涉军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二、创新工作方式 积极拓宽涉军维权新工作领域

为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合法权益,确保涉军维权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浉河区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式,全面开展维权工作。

(一)设立涉军维权绿色通道,方便军人军属诉讼。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涉军案件受理窗口,逐案填写涉军案件登记表,涉军案件当日登记受理、当日转办,对于涉军案件坚持“四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裁判、优先执行。对个别重大、影响部队稳定的案件则坚持“四暂缓”,即立案暂缓、开庭暂缓、审判暂缓、执行暂缓。对于诉讼费用则依法按规定给予军人军属减、缓、免。去年以来,该院共审理各类涉军案件27件,减免缓诉讼费3万余元,使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二)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妥处各类涉军案件。对于涉军案件,该院坚持“调解优先”的民事指导原则,尽最大努力做好调解工作。一是全程抓调解。注重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诉讼的全过程,认真开展庭前、庭中、庭后、判后调解、力促涉案当事人和解息诉;二是全面抓调解。为有效化解涉军案件当事人的矛盾,该院在建立的“三调联动”机制下,在院内设立调解窗口5个,在各基层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5个、巡回审判点10个,构建了覆盖全区的调解网络;三是全员抓调解。针对涉军案件类型多样、情况复杂、调解难度较大的实际,该院于去年设立涉军维权社会法庭,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化解涉军纠纷,方便涉军人员诉讼,同时注重强化人人重视调解,人人参与调解的意识,着力提高调解技能,丰富调解手段,确保案件事了人和。2011年5月,民一庭受理了一起原告陈某诉被告驻军某医院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原告陈某于1993年在该医院就诊时因输血感染上甲肝病毒,此后,陈某不间断地告状、上访,后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该案发回重审,由于原告陈某思想抵触情绪严重,对审判工作不理解等原因,该院指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张丽红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剖析案件成因,先后在两个月时间内十余次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反复、细心地做调解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该案于次年5月终于以调解方式顺利化解,该部队医院和原告均感到满意。

(三)丰富工作载体,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了更好地服务部队和军人军属,加强沟通,增进了解,突出活动特色,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每逢“八一”建军节、国防教育日等重大节日,该院都要派出法官深入到辖区驻军部队,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会、联席会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2013年7月29日上午,该院民一庭全体法官受邀到当地某驻军医院,为官兵举办了近三个小时的法律讲座,进行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解答官兵家庭、婚恋、经济生活中的司法问题,受到了驻地官兵的广泛好评和当地主流媒体的关注。今年八一建军区前夕,该院领导率领涉军案件合议庭成员到当地某驻军医院,为官兵举办了近两个小时的法律讲座,深受驻地官兵好评。二是主动邀请部队官兵到法院参观和旁听庭审。2014年9月13日和今年6月,该院又邀请当地驻军官兵到法院参观荣誉室、文化建设并参加庭审旁听活动,让他们了解当前法院工作的状况和庭审程序,从而更加支持法院审判工作。三是重视新媒体普法宣传。该院借助去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专题活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向军烈属和退伍军人送温暖、送爱心、送法律活动,积极探索在新媒体下推动涉军维权普法宣传工作新途径,建立了“浉河法院涉军维权微信群”在该院官网上开辟了涉军维权工作宣传专栏,定期发布涉军工作动态及案件进展情况等内容,切实增强涉军工作的及时性和实效性,延伸司法服务新领域。

(四)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执行难问题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顽疾,关系到涉军案件执行也莫不如此,对此,浉河区法院以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用足用活法律措施,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形成高压态势。当家住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的申请执行人刘行福得知该院执行局已将躲债多年的被执行人吴某某的存款扣划到法院时,高兴的连连道谢,并说马上将喜讯告诉在部队服役的儿子,让他安心服役,更好报效祖国。

2014年2月24日,申请执行人刘行福在浉河区武装部政工干部的陪同下,来到该院执行局反映,2011年4月17日,刘行福被吴某某驾驶的摩托车撞伤后,法院判决吴某某赔偿刘行福各项费用合计4134.82元。但判决书生效后,其虽申请执行,但至今未能得到分文赔偿。现在其儿子在济南军区某部服役,一直为此事挂心,为让孩子安心服役,武装部也非常关注案件的执行。听到刘行福的倾诉之后,执行局立即安排查找该案。通过原执行人员了解到该案已中止执行后,遂当即为该案办理了恢复执行手续,并安排执行一庭庭长孙良军办理该案,要求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制定执行预案,迅速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快速执结该案,确保军属的合法权益。

3月5日上午,执行局人员与区武装干部一行数人赴鸡公山管理区开展执行,经多方调查,终于查找到吴某某租住的房屋,但吴某某在哪里打工和打工地点却无人知晓,只知道吴某某早出晚归。执行人员只好将传票留置在吴家,通知吴某某到法院履行生效判决,但吴某某并未主动到该院履行债务。执行局迅速调整执行思路,决定通过公安部门查找吴某某身份信息,再通过金融部门查找吴某某是否有存款。同时,再到吴某某家中守候吴某某,并强制执行。

3月10日下午,在调取吴某某身份信息并办理好查询、扣划手续后,执行局人员再赴鸡公山管理区执行。在鸡公山农村信用社查询无存款后,又迅速赶赴位于李家寨镇的农业银行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当从农业银行查询到吴某某的存款后,执行人员迅速对吴某某的银行存款办理了扣划手续,刘行福的应得款全部得到了兑现。

(五)认真履行职责,回应驻军部队司法需求与关切

位处信阳市中心城区的浉河区,具有双拥的光荣传统,在2013年召开的浉河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4医院院长,浉河区人大代表张胜利提出“关于指定专门法官办理涉军案件的建议”,引起了浉河区法院新一届党组的高度重视,该院新任党组书记、院长柳斌亲自带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法官及时赴154医院走访调研。随即该院向张胜利院长呈送《浉河区法院对浉河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张胜利代表建议的答复》文件,并将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汇报,张胜利院长对该院对其建议的办理工作及所采取的工作措施予以充分肯定,表示满意。

近年来,浉河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工作职能,通过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涉军维权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去年以来,该院共审执结涉军案件28件,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特别是妥善审理化解了部队驻辖区某医院的多起医疗赔偿纠纷案件,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无涉军执行积案,维护了军地和谐稳定,受到了驻军官兵的称赞和济南军区首长及上级法院的一致肯定。2010年以来,该院胡海涛、任桂萍两名法官先后被济南军区政治部和河南省高院联合表彰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该院连续多年被济南军区政治部和河南省高院共同表彰为“送法进军营”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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