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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月余即分离 男方诉求返还彩礼款

六安新闻网讯 按照农村风俗举办了结婚仪式,可是生活一月多时间,即吵得不可收拾,最后被告离家出走,双方未完成结婚登记就结束了这段“婚姻”,而男方得人无望之时,诉至霍邱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彩礼,最终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了争端。

原告何某(男)诉称自己与被告刘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在各自父母的敦促下于2015年正月10日举办了结婚仪式,在农村看来也是正式结为了夫妻,本以为婚后应该幸福的生活却是处处争吵不断,在还未来得及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刘某就离家出走不归,至此双方也只是在一起生活一月之余,眼见被告一直不肯归家,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刘某返还结婚彩礼款及相关物品。

审理中,法官主持调解工作希望双方能够化解矛盾再次生活在一起,但是多次调解均未能取得有效结果,随着对案件事实的调查,也获悉了原被告之间更多的矛盾,考虑到双方难以和好,法庭对彩礼返还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返还原告各项彩礼款合计60000元及“三金”,而双方基于婚约财产再无纠纷。(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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