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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10岁留守儿童被砸9级伤残 获赔3.9万元

唐河10岁留守儿童被砸9级伤残  获赔3.9万元庭审现场

横幅拉起,法徽悬正,简简单单几张桌椅,一个路边临时的巡回法庭迅速准备就绪,尽管简陋,仍显庄严。而法庭旁边, “惹祸”的大铁门仍然侧立在墙壁上。

2015年8月27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在地图中查看审理一起留守儿童健康权纠纷案,为便于查明案件事实,方便当事人出庭,增强以案说法的普法效果,该院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案发地。

该案原告小志是一名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十岁的小志与弟弟一起住在姑姑吕某家,日常生活全由吕某照料。2015年,小志随姑姑一家在少拜寺街租房居住。2015年3月14日,同镇居民周某从王某处订购大门,王某在送货路过少拜寺街时,由于当天集市人多无法通过,其与周某联系后,将大门侧立放在了吕某一家租住的房屋大门口,未告知吕某及其家人,也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3月17日下午,小志与其他小朋友在铁门周围玩耍时,被倾倒的大门砸伤致九级伤残。出院后,因赔偿问题与周某、王某发生纠纷,引发诉讼。

唐河10岁留守儿童被砸9级伤残  获赔3.9万元庭审现场

唐河县法院受理后,非常重视,多次勘察现场,调查案情。因该案具有较好的普法教育意义,能对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问题起到警示作用,唐河法院将该案确定为巡回法庭典型案例,在案发地少拜寺街开庭审理,并邀请南阳市中级法院微直播团队对案件进行微直播。

经过庭审调查、举证、辩论、调解,在被告周某、王某相互推脱,不愿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合议庭当庭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周某、王某依据自身责任份额,分别向小志赔偿损失23570.77元、15713.85元。很好地维护了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

门口开庭审案,附近居民纷纷跑来看“稀奇”。庭审后,围观群众们也都很感慨。“小孩一不留神就砸伤了,好可怜,孩子真是得看好啊!”一位妈妈对小志的遭遇非常同情。“东西真是不能乱放呢,出了事不仅伤害了别人,自己也得负法律责任!”一位刘先生则更关注法律问题。围观群众纷纷的讨论声中,辛苦忙碌收拾“装备”的法官们都路出了欣慰的笑容。(河南经济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王明芝 贾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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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乔迎迎 叶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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