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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利用网络诽谤他人获刑三年

民族日报讯近日,笔者从和政县法院获悉,被告人冯某涉嫌诽谤罪一案经过开庭审理,以诽谤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冯某属新疆籍人士,50多岁,多年租住在临夏,操纵他人代写诉状,非法敛财,在网络上大量散布,从而引发网民累计达数万次的点击及负面评论,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0年以来,冯某利用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腾讯网等网络平台,捏造、虚构事实,发布造谣、诬蔑、诽谤等违法言论350多条;并利用网络煽动、串联部分信访群众赴省进京越级上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同时通过假冒律师身份,诈骗州内外部分信访群众钱财,其中仅骗取海南省保亭县黄某、黄某某信访群众现金就达5万多元。去年10月,和政县公安局通过多方联络将其抓获,并对组织串联、蛊惑群众违法上访、作伪证的冯某同伙韩某抓获。

被告人冯某捏造虚假事实,并通过网络予以发布,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诽谤罪。今年6月,和政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冯某和韩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年。(邓仲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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