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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举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

渭南网市讯 8月28日上午,我市组织召开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场邀请消费者代表、专家学者、经营单位代表等23人,就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和建立阶梯价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公开听证。

渭南市举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

将推行阶梯水价方案二选一

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阶梯水价是对使用自来水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的俗称。所谓阶梯水价,就是将水价分为不同的阶梯,在不同的定额范围内,执行不同的价格。使用水量在基本定额内的,采用基准水价,使用水量超过基本定额的,超出的部分则采取另一阶梯的水价标准收费。其特点是用水越多,水价越贵。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是以促进节约用水为目标,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为前提。根据我市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分布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水资源状况和居民承受能力,以年度水量作为计量周期,每户人口以4人为划分标准(包括4人),阶梯水量按三级设置,提出以下两套水价调整方案:

方案一:

按水量相对宽松,疏导基本水价,提高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不变的原则确定。

第一级水量确定为0—180吨/年(含180吨/年),最终水价为3.50元/吨;第二级水量确定为181吨/年—300吨/年(含300吨/年),最终水价为4.63元/吨;第三级水量为301吨/年以上,最终水价为8.00元/吨。

另外,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福利院等),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级阶梯价格水平确定为3.60元/吨。自备井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同步提高到0.95元/吨。

方案二:

按水量相对偏紧,基本水价微动,提高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调整到位的原则确定。

第一级最终水价为3.70元/吨;第二级水最终水价为4.67元/吨;第三级最终水价为7.56元/吨。

另外,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福利院等),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级阶梯价格水平确定为3.90元/吨。以上对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超过四人的,每增加一人,可在相应各级水量上限基础上每月相应增加4吨水。自备井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同步提高到1.05元/吨;水资源费同步提高到0.72元/吨。

代表:阶梯可以增强 市民节约用水的意识

渭南市举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会上,23名参会人员对上述方案各抒己见。大多数代表倾向于第一个方案,认为比较适合我市目前的情况。

“目前对于我市自来水企业支出大、收益少、企业运作困难、水源缺乏等现实问题,应该加大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到目前存在的困难。”消费者代表王先生说道。

市法制办代表认为调整水价是有法律依据和可实施的方案,调整水价有利于督促市民增强节约用水的意识,他基本同意第一方案。他建议,此次阶梯价格改革方案的第一阶梯价格保持不变,对普通消费者是好事,二、三阶梯的改革加重了浪费水资源人的负担,可以提醒这些消费者注意。

“我市目前水源缺乏,市民节约用水意识不强。在这次调整水价过程中,应该参照周边城市调整水价,来制约市民节约用水。”市城建局代表认为这样的价格杠杆调控才能让浪费水资源的人认识到节约用水的重要性,真正做到谁浪费、谁买单。

“水价改革后,水质是否更有保障?对于水质和水的口感问题是市民比较关注的问题。”消费者代表张先生说。

环保局代表认为应该加大对于水源地治理,实施不同水质不同价格,这样就可以避免市民自家安装净水器,也减轻了市民的经济负担。同时也要提高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保障我市污水处理厂可以正常运行。

“为缓解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后对困难居民家庭带来的影响,我市应该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继续给予补贴,保障市民正常用水。 ”消费者代表胡先生建议,建立困难家庭水价补贴政策,增加节水奖励政策,让污水处理费用更透明。同时,还可以制定一些引导市民节约用水的奖罚措施,增强市民节约用水的意识。

听证会后,市物价局将在听证会的基础上,形成定价方案,研究后上报市政府审定。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渭南市举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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