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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些“站着平等” 少些情法纠葛

胡宇齐

近日,又一则交警“对跪”执法的新闻在网上走红:8月28日,一男子因涉嫌酒驾被查获,其母突然跪地求情,两名交警见状也跪着解释酒驾危害。

与以往的类似事件一样,该不该跪的问题持续引发关注。反对者说,交警头顶国徽执法,下跪有损法律尊严;支持者说,对跪内蕴敬老意味,是人性化执法。听来各有道理,但若揆诸现实,却显得有些多余,因为答案本是“没商量”的。试想,如果交警站着,而老太跪着,“不和谐”的照片即刻就会引爆舆论,交警纵然百口也将莫辩。说到底,法律条文虽是标准化的,但执法的情境却千差万别。与此相适,执法姿态也不该只有板起面孔、居高临下。交警这一跪,不过是执法者在特定场景下的不得已之举。

但话又说回来,以“对跪”姿态执法,确乎折射出当下中国面临的某种执法困境。从被执法者的角度,以跪姿示弱博同情,暴露出情大于法的思维惯性。而执法者之所以会被“绑架”,压力来源则更为广泛深远。传统社会的人情、悲悯等因素根深蒂固,在依法运行的现代社会里,显然既没有找到合适的存在方式,也时常有泛滥之势。当姿态和社会地位都处于相对弱势的民众,面对有任性之虞又还没完全摆脱信任危机的公权力,情与法的纠葛就会产生,甚至在舆论中呈现某种偏向。跪也不是,不跪也不是,正是这种困境的具象表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较于“跪着平等”,“站着平等”才是法治社会更应该努力追求的目标。这有赖于更加理性的社会舆论,呼唤更深入人心的法治意识,也只能在从传统人情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转型中逐步实现。值得欣喜的是,当下人们对于法治的关注与讨论已越来越多。如果每一次讨论都能触动公众关于情与法的思考、将法治意识引向深入,那么,情法纠葛就有望被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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