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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出院为何只能携带七天的药?

■患者吐槽:药量太少,来回跑医院太麻烦

■医保中心:遵照全省统一规定,从用药安全方面考量

医院开出的出院药品药量太少,大多只有7天量,这给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带来了来回奔波医院的麻烦。

老家在武平县的刘先生因肠胃不适来到龙岩一家市级医院看病,经诊断是得了溃疡性结肠炎。住院两周后,身体有所好转,可以出院,但被医生告知这是这个慢性病,还需服药3个月到半年时间,但出院时医生只给开了一周的药量。“既然还要吃这么长时间的药,为什么不能一次性多开点呢?”刘先生很纳闷,但医生给出的说法是,这是医院和医保中心的规定,医生也没办法多开。此后,每周刘先生都要跑趟医院拿药,并且自掏腰包出600多元的药费。“如果出院时能多开点药,一方面医保卡可以多报销点,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我们来回医院的次数啊,不知道为什么有只开七天药的规定?”刘先生疑惑不解。

就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龙岩市医保管理中心副主任吴涛。他解释称,“门诊急3慢7”的开药标准是遵照全省的统一规定,即门诊开治急性病药是3天的药量,治慢性病是7天的药量,而出院时开药也只能是7天的药量。不过,高血压、糖尿病和精神病等三类慢性病的门诊开药量可延长至14天。只开7天的药量是从用药安全规范考虑的,“一次性给病人开太多的药,病人服用后医生不容易判断其病症的变化。好比,服用了几天后病症减轻了,这时医生需对处方作适当调整,一次性服用太多药反而对病人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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