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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下跪当大招

下跪是中国古代的“大招”,尤其在遇到家长里短闲杂事项的时候,如果实在解决不了,一跪即可了之。

而且,就像武打片里用大招之前一定要念口诀、摆架势一样,下跪的人嘴里一定要喊一句:“我给你跪下了!”与此同时扑通跪下。然后被跪的一方立刻吓呆,旁观者这时会不失时机地说两句:“算了吧,人家都给你跪下了,还要怎样?”然后,纠纷就结束了。

下跪,尤其是男人的下跪,在过去就有这种力量。经常有人放言:“我上跪天下跪地中间跪父母,你算老几?”走进当代,下跪现象还存在,可是不那么普遍了;但越是不普遍,一旦出现下跪行为,反倒更引人注目了。前几天,网上流传一位大学教授的话,他说:“男人只能给天地父母妻子下跪,不能拜倒在权贵身前。”在天地父母之外,他加了个妻子,男人给妻子下跪,不是怕老婆吗?我想他说的应该是婚礼上的现象吧,过去人们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现在的婚礼顶多给高堂敬杯茶,倒是给新娘下跪戴戒指的比较多了。

求婚为什么会下跪呢?我想原因可能是这样:一个男人如果不拜父母,父母还是他的父母;但如果他不拜女人,这个女人就未必是他的女人了。所以说,下跪确实能解决问题。它表达的态度是,一,我惹不起你;二,我服了你。它阐述的思想是,我都这样了,你看着办吧。

最近各地发生的著名下跪事件,基本都符合这样的态度和思想。它们分别是鹤壁城管与摊贩互跪事件,邯郸两位交警与肇事者母亲互跪事件,江苏海事局执法人员开船拖死人后向遗体下跪事件。事情都发生在执法者与被执法人之间,因此三者给人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城管与交警的下跪因对方先跪而引起,算是被动下跪;江苏海事局执法人员虽是主动向遗体下跪,但由于此举是害怕遭到死者家属围攻而发生,因此也可算作被动下跪。

我们可以探讨一下双方的心态。摊贩与肇事者母亲,他们在自己和自己人犯错之后下跪,一是为博得执法者同情,二是为博得旁观者支持。这一跪,可以说是一种绝境求生的本能,实在没招了,只好孤注一掷。而执法者制服在身,本不应该因为对方的服软而手软,他们的下跪,绝对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而这种深思熟虑,完全是为了在现场保护自己。因为,他们害怕围观群众。因为根据经验,围观群众是最无聊,也是最无情、无畏的群众,路见不平一声吼,该与不该都出手。

执法是公事,执法必严应是各路执法人员铁的原则。法不容情,真违法了,即使下跪也要处理。而身为执法人员,居然给违法者下跪,这不是温情,而是对制服的侮辱,对法律的亵渎。这也是执法人员对自身工作性质认识不清,对法律法规没有信心的外在表现。

上面说过,把下跪当大招,意味着最大的屈服。违法者知错了,服软了,下跪实属常情;但执法者的下跪,是对谁的屈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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