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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村医到龄退出享受补贴

六安网讯(刘祖军)近日,金安区政府出台《到龄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对该区农业户籍、连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3年以上、到龄退出、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按实际工作年限,每人每月发放30-3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

方案规定,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已满60周岁、在原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卫生室)从事“赤脚医生”(乡村医生)工作3年以上,达到退出年龄,即满60周岁的村医(含主城区乡改街道之前的乡村医生),退出后根据认定的本人实际工作年限,由区财政统一安排资金、区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自2015年元月1日起,每人每月发放30-300元生活补助。

村医到龄正常退出,享受政府生活补助,是该区深化基层医改的重要举措。自8月份起,该区逐步建立和完善村卫生室人员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了村医队伍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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