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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小额诉讼案件一审终审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映象网讯(记者 房松玉 杜明)9月16日,南阳市邓州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小额诉讼案件,最终判决:被告于2016年元月1日,一次性支付欠款5000元给原告,原告自愿放弃利息,因是调解案件,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仅收25元。最后,原被告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同意调解。

南阳小额诉讼案件一审终审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南阳市邓州人民法院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现场

南阳小额诉讼案件一审终审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20分钟庭审结束后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同意调解并签字

案情简介:

2006年在邓州市都司镇,被告因做生意向原告借款5000元,约定月息1分,快到10个月原告向被告追要,被告推诿说还不上。方于2007年6月28日,给原告重立字据,本息合计5498元,并口头约定按原月息1分计算。后原告因病向被告追要多次,要么见不住人,要么见到人还是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并向原告解释其他人欠自己多少多少钱,要来了再还。一等又是几年,今年原告到被告新买的房子里见到其人,不料被告连一句好话都没有,让去上告。于是,一纸诉状将此事演变为小额诉讼案件。

邓州市人民法院于今天上午审理了此案件,整个庭审过程明快流畅,案件审理时间在20分钟之内,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这起小额诉讼“快收、快审、快结”,的确让当事人及参加旁听的人员耳目一新。

小额诉讼:

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据悉,小额诉讼制度是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事诉讼法新增设的一项诉讼制度,这项制度与普通程序和一般简易程序相比,最大的特点在于“一审终审”。这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今年6月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焦作市召开“全省法院小额诉讼推进暨现场观摩研讨会”。省法院要求各基层法院按照新民诉法的要求全力推进“小额诉讼”制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司法需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

据南阳中级人民法院介绍,2013年实施小额诉讼以来,全市法院按照便民、快捷处理纠纷的原则,积极依法适用该制度,共受理小额诉讼案件2306件,其中绝大多数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群众反映良好。

南阳市中级法院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南阳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该制度的适用力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案件,做到“应适尽适”,通过该制度的实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服务。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释明、宣传,提高公众对小额诉讼的认同,告知当事人小额诉讼“快、简、便、省”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小额诉讼制度的接受度和认可度,使该制度发挥更大作用。从而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司法需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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