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这些情况下你的彩礼是要不回来的 珍重爱情

婚姻来之不易,但彩礼也是必须的。因性格等因素而不能继续这段姻缘时,分开也许是最好的选择。那么问题来了,给的彩礼还能不能要回呢?什么情况下是要不回来的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看看!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个就不用多解释了,都已经是合法的夫妻了,该办的事情都办了,要是再提彩礼,怎么都说不过去,而且在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风俗习惯上都是一致的:不予返还彩礼。

2、没有登记,但是同居了很久。

这里的很久一般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一般有两个原因有这样的规定:一是从风俗习惯上讲,两年的时间其实都证明是一家人了,返还彩礼就说不过去了;二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这个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未登记结婚但同居且生育子女。

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未登记结婚但同居,彩礼用于共同的生活

这样的情形是非常常见的,如果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里有两个需要证明:一是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二是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5、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这个是硬性要求,很容易理解!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