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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动公积金的奶酪

公积金骗提,屡见诸于网络和报端,多遭人嗤之以鼻,总觉得这种事离自己很远,近日读阅《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骗提住房公积金案件有关情况的通报》,没想此事就发生在身边,《通报》中列举了近年来,我市“骗提”七大个案,伪造相关证件者有之,开具虚假证明者有之,手段五花八门,涉案中可谓绞尽脑汁,经办工作人员稍有差池,投机者就将得逞。所幸,公积金管理部门火眼金睛,将骗术一一揭破。

相信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人都会知道,只有在规定的提取条件下,并经过固定的申请程序,我们才可以支取出公积金,并且大多都不是一次性可以支取的。这时,喜欢铤而走险的人出现了,有些人想把账户里的住房公积金“提”出来,却因不符合要求不能实现,于是在“城市牛皮癣”的“指引下”,他们选择了一条可怕的“捷径”,骗提或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

熟悉公积金相关政策的人都清楚,住房公积金必须专款专用,当职工不使用住房公积金时,其账户内的资金可让渡给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统筹调剂使用,这体现了住房公积金互助性特点。试想想,如果每个职工未发生住房消费行为,却都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低于商业贷款利率的公积金贷款资金又从何而来?公积金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必须专项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方面;即使在职期间没有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连本带息提取。

显然,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建立一种国家支持的社会互助购房基金,意图通过众多民众住房资金的积累和周转而采取金融互助方式提高全民的购房支付能力。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在我们的家门口及车内,经常也能看到“各类中介”粉墨登场。笔者以为,社会上的这些不法中介或个人,从中赚取高额的手续费,严重扰乱了公积金正常管理秩序,他们才是破坏公积金公平的始作俑者。

究于此,记者以为,要斩断伸向公积金的黑手,一要建立部门协查协报机制。在未全面实现各职能部门间行政资源共享的情况下,谋划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建立部门信息协查、协报的过渡性机制,不仅能从源头上斩断伪造证件、虚假证明的滋生空间,还能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公信力。二要加大制假售假打击力度。各职能部门要联手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加大相关证明经办人员责任意识的培养,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工作人员坚决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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