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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为您解读乡镇合并流程及注意事项

乡镇合并有何流程?要注意什么?省民政厅为您解读

乡镇合并,有哪几种形式?要经过哪些意见征求流程?建制村合并能跨乡级进行吗?今天,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艾天福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三湘都市报记者也自制表格,让您对改革新政策一目了然。

乡镇合并

建制村合并

合并形式

甲乡(镇)与乙乡(镇)合并,两种方式,一是成建制合并,一是拆分合并。

只能在一个乡级区划建制之内进行,跨乡级区划建制并村,事先必须作乡镇区划调整,报经省政府批准。

甲村与乙村合并,可成建制合并,也可拆分合并,鼓励尽量成建制合并。

征求意见流程

从村(居)民代表到省,分四步走:

第一步,县市区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力量,携带预备实施方案,在拟合并乡镇辖区内所有村(居),听取村(居)代表会议,并在拟合并乡镇召开有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联络主要领导等乡镇合并座谈会议。其中,乡镇党委、政府出具表态性意见,乡镇人大主席团出具决议。

第二步,拟合并乡镇政府(甲、乙各方)分别向县市区人民政府递交乡镇合并方案请示件,经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形成正式区划调整方案,提请县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研究讨论,其中县委出具会议纪要,人大出具决议,政协出具意见。

第三步,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州人民政府呈报全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实施方案请示件,请示件由县市区民政局代拟。

第四步,市州人民政府按照“一县一报”原则,向省人民政府呈报辖区内各县市区乡镇合并调整改革方案请示件,请示件由市民政局代拟。

其中,乡镇区划调整中如涉及到民族乡的合并,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分别征求各级民族事务工作部门的意见。省民宗委根据相关要求向省民政厅出具意见。

省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各市州报送的主件和附件材料后,予以批复。

命名

新设乡镇政区名称的命名,要尊重历史、传承文化、突出特色,积极向上,尽可能以原有乡镇和建制村名称中的一个命名。若命名一时难以统一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备选方案,由市州区划地名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定,仍然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由省区划地名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确定。命名的相关材料与并乡镇方案申报材料一并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部分县市区沿用的“城关镇”,名称不规范,是通用名称,没有突出当地文化特色,不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此次合并乡镇工作中如涉及城关镇的合并,应一并进行更名。建制村的命名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连同并村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债权债务和资产处置

各县市区在制定并乡镇合村工作方案时,要充分调研,拟定本辖区撤并乡镇、村债权债务、资产处置有关政策。调整合并后,被合并乡镇和建制村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在清理核实后原则上一并纳入新设立的乡镇和建制村统一管理。乡镇资产和债权债务的处置办法根据《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合并后新设立的乡镇驻地

“不得新建乡镇治所”

艾天福表示,合并后新设立的乡镇人民政府驻地选择,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订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遵照中央关于禁止新建楼堂馆所的相关规定,不新建乡镇治所。村委会驻地选择,由乡镇人民政府制订方案,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乡镇人民政府驻地和村委会驻地应选择已成为或可以发展成为本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位置,且地理位置尽量靠近辖区中心。乡镇人民政府驻地变动,要继续全面保护好辖区内古镇、古村落等历史文化遗产。避开洪涝、缺水、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并与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相衔接。

对合并后的乡镇人民政府原驻地,仍然要加强国土规划、集镇规划,加强集镇建设,完善便民服务功能,继续发挥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不得设立仍按乡镇体制运行的“办事处”

艾天福介绍,并乡镇合村后,为方便群众办事,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在被合并乡镇人民政府原驻地设置片区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服务群众办事的窗口,但不得设立仍按乡镇体制运行的常设机构,如办事处等,搞明合暗不合,应付乡镇合并工作。前两轮乡镇合并中已存在此类机构的,在本次乡镇合并中要坚决撤销,不留尾巴。被合并建制村原村部可设置便民服务点。片区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点的存续时限由各地根据需要自行决定。

为避免发生界线纠纷

市州、县市区行政区划图统一由省民政厅监制

“各级民政部门是行政区划图审查批准的主管部门。乡级行政区划图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图由本地区民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省民政厅审查批准。各级行政区划图未经民政部门审查批准,不得付印。”

艾天福表示,为保持行政区划矢量数据的完整和准确,避免发生界线纠纷,市州、县市区行政区划图统一由省民政厅监制,由省国土资源厅提供基础地理数据,由有资质的单位制作。有关行政区划图的内容,按照国家关于编绘行政区划地图的有关规定标绘。

此轮并乡镇合村不涉及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变动,不需重新勘测县级界线,但部分界线上的界桩坐落地乡镇、村的名称有变动。省民政厅将汇总并修定界桩标注情况向社会发布,涉及的县市区要共同重新明确界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的管界责任。

乡镇合并、拆分、建制改变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对于区划调整的审批权限,艾天福表示,建制村的合并、拆分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乡镇区划调整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包括乡镇合并、拆分、建制改变(乡改镇、乡镇改街道)、性质改变(民族乡)、政府驻地跨村(居)搬迁,隶属关系变化。

■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吴增兵 邓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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