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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更满意的公共服务

3月23日,省政府网站公布《山西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要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 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

《方案》要求,要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要服务便民利民。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要办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要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全面梳理和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方案》明确,要编制创业创新服务事项清单。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对省政府各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创业创新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

要编制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清单。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对省政府各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城乡建设、文化体育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

要公布创业创新和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清单。清单包括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办事指南重点列明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

《方案》明确,要全面清理各类证明和办事环节。省政府各部门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编办、省法制办、省政务办负责。2016年9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

要建立行政机关内部征询机制。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确需有关证明和核实有关情况的,由行政职能部门之间内部征询意见,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接受征询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应当在收到征询请求当天回复;如需检验、检测和检疫等技术论证或专家评审的,经论证、评审后回复。

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

《方案》明确,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公共服务大厅建设,探索将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

要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服务方式。选择省工商局作为试点,统筹推进企业登记全流程电子化,抓好典型示范。按照便利、依法、自愿、共享和安全的原则,重点推进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变更等事项,减少办事成本,创新公共服务方式。

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在全省选择20个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标准高的市、县(市、区)作为示范点,进一步对行政审批服务进行简化优化和标准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引领带动全省的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网上办理

《方案》明确,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要积极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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