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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研讨公证文书执行程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举行座谈会,就加强与公证管理部门的执法衔接,磋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具体操作问题取得共识,提出应对策略,力求快速解决债务纠纷,破解执行难题,尽快实现当事人诉求。

当前,公证机关作出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越来越多地进入法院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进入执行程序的公证文书的审查标准不同、认定不一,导致把握不尽一致,影响了公正高效执行。为统一执法尺度,指导并规范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文书执行的一致操作,新疆高院执行局年初部署调研,采取带案实地指导、约谈相关法院、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在全区法院仔细梳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文书执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统一汇总并初步逐一拟出解决方案。

本次座谈会摆出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文书执行所产生的普遍问题,广泛征求意见,针对审查标准以及具体操作问题,与公证管理部门展开执法衔接。参与座谈的执行法官与公证工作人员逐项讨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取得了统一认识,达成了共识。法院与公证管理部门本着公正高效执行、快速解决当事人债务纠纷目标,经座谈就相关问题形成共识后,联合签发会议纪要,规范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文书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审查与把握,严把程序关,尽快实现当事人诉求,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人民法院报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闵军勇 廖爰媛)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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