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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怎么用?——失业保险篇(一)

2016-04-08 天津工人

五险一金怎么用?——失业保险篇(一)

近期关于“五险一金”下调的消息成了热门话题。缴纳“五险一金”是每个就业人员都非常关心的事情,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每个人享受社会保障机制的重要前提条件。但是对于“五险一金”的缴纳和使用的细节很多人却并不十分了解,从今天开始,小编将逐个为您讲解。

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在1998年12月1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失业保险条例》,并在1999年1月22日起实行正式施行。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经2001年5月23日天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8日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修订,2014年11月28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公布。该《条例》共30条,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五险一金怎么用?——失业保险篇(一)

失业保险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根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同时,《条例》中第八条还规定: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计入个人当期应税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险一金怎么用?——失业保险篇(一)

怎样领取失业金呢?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所在街道或者乡镇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三日内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登记凭证。

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失业登记凭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本市户籍的,到本市居住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五险一金怎么用?——失业保险篇(一)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呢?只要失业了就可以领取吗?

失业金可以领多久呢?

失业金什么情况下停止发放?

失业金能领取到多少钱?

想要了解以上有关失业保险的问题,

请持续关注“天津工人”小编将在下一期中继续为大家讲解哦~~~

五险一金怎么用?——失业保险篇(一)

本期编辑:刘清 美术编辑:赵同

注:欢迎转载本文,但请标明转载自天津工人报公众号“天津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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