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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肯定过去,激励未来

安福法院网讯 2015年已远去,但在全院干警的努力下,安福法院2015年获得了一些荣誉,荣誉是对过去的肯定,展示荣誉更是对未来的激励,希冀2016年取得更大的成就。

集体荣誉:安福法院荣获2015年度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工业园区法庭荣获2015年度全市法院集体嘉奖;安福法院荣获2015年度全市法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先进单位;安福法院荣获2015年度全市法院“学术论文组织工作先进奖”;安福法院荣获2015年度县直综治责任先进单位;安福法院荣获2015年度县直单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安福法院荣获2015年度县直机关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执行局荣获2015年度全县先进政法基层单位;安福法院荣获2015年度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安福法院荣获2015年度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优秀单位。

个人荣誉:刘忠瑜所撰写论文荣获全省法院第二十五届学术讨论会论文三等奖,郑辉所撰写论文荣获优秀奖;杨晓兵荣获2015年度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杨润生荣获2015年度全市法院“个人嘉奖”;王义善、刘清林荣获2015年全市法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先进个人;贺洁、王义善荣获2015年度全市法院舆论引导工作先进个人;刘忠瑜所撰写论文荣获全市基层法院2015年度学术论文二等奖,郑辉所撰写论文荣获全市三等奖,朱海辉、李文娟所撰写论文和贺洁所撰写论文荣获优秀奖;刘艳荣获2015年度全县“巾帼建功标兵”;杨润生、郑辉荣获2015年度全县优秀政法干警;王义善荣获2015年度全县新闻报道优秀通讯员。

2015年安福法院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司法关切;完善体制机制,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从严从实治警,打造过硬法官队伍;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2015年共受理案件3119件,结案2664件,与上年收案2522件、结案2448件相比,分别上升23.7%和8.8%,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直接受理登记立案,当场立案率达到99.7%,拓宽案件受理渠道,法庭直接立案121件,上门立案17件,诉前调解案件43件,巡回办案57次,就地化解矛盾纠纷35起。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98人,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短信、LED屏和下乡张贴等方式曝光108名失信被执行人。加强财产查控,查封车辆36台、房地产55宗,冻结存款、股权 797万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60人,罚款、拘留24人,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开展周末法治宣传36场,送法进校园、进社区8次,提供法律咨询61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会同县电视台制作法治节目13期。

2016年,安福法院将再接再厉,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安福、法治安福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贺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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