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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港航局强化“六个体系”推进法治港航建设

宁波市港航局强化“六个体系”推进法治港航建设

发布日期:2016-04-11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大中小]

为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港航法治工作,宁波市港航局以全面实施港航法治建设和港航“十三五”立法规划为主线,推进法治港航思维法治化、法制完善化、决策科学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六个体系”,深入推进全市法治港航建设。一是着力深化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完善港航法律法规,开展《宁波市水运管理条例》的立法论证调研,做好浙江省港口、水路运输、航道管理等条例评估调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清理。继续推进“查盲点、找缺陷”工作。二是加强科学运行的决策执行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工作,进一步厘清与安监、海事、旅游、水上公安等相关部门责任边界。加强港航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港航重大决策全程公开、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高效推进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全面深化港航改革工作任务,推进港口体制管理和交通综合执法体制两项重点改革工作。组织落实好三年规范化提升中期工作,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和基层执法队伍力量建设,开展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执法案卷、自由裁量权等学习培训。四是切实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建设。加强对内部行政权力的制约,完善市局内控管理体系,建成各县(市)区港航管理机构内控管理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辖区现场监管“一企一档”制度。五是有序推进交通运输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夯实综合治理成效。完善港航管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六是有效开展法治交通建设保障体系建设。制定领导班子年度学法计划,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大港航法治文化宣传力度,制定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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