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时评蒙城“殴师”事件不应止于道德评判

时评蒙城“殴师”事件不应止于道德评判

安徽亳州市蒙城县范集乡初级中学的学生殴打教师事件,已经公布了初步的处理意见,当事人互相赔礼道歉,校长被停职。许多人又是一番习惯性地把这一事件的发生归结为“礼崩乐坏”、道德丧失或者教育的失误。但当校园暴力由偶发事件逐渐变成常发事件时,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我们的判断。

康德说过“法律是道德标准的底线”。教育不是万能的,道德也只能约束有道德的人,法律才是捍卫道德底线的有效武器。一段时间以来,学校恶性事件频频发生,既有针对教师的暴力事件也有针对同学的霸凌事件,屡屡突破道德底线而又未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反映出我们在未成年人违法的处理上存在着空白地带。我国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为14岁,而14~18岁即使犯罪也要从轻处罚,这样的宽容对于个别已经沾染上恶习的未成年人无异于是纵容。据法律人士介绍,在美国50个州中,有37个州没有规定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一般来说只有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负法律责任;若指控7~14周岁的未成年人,检方需证明该未成年人了解他做的是错事,也就是说,即便这个孩子年纪小,若检方可以证明他已经能够分辨对错,那么照样要负刑责。前不久中国三位留学生在美国洛杉矶因欺凌同学而判刑的案例,显示出美国在未成年人管理上的力度。

许多校园问题的背后都有一个摆脱不了的事实,那就是应试教育,政府需要名校入学率的“政绩工程”,家长也需要孩子考入名校的“好教育”,于是乎教师被绑架上了应试教育的战车,一方是必须教出好成绩的老师,一方是怎么学都学不好的困难生,矛盾哪能不产生?减少师生矛盾,先要减轻教师的应试压力,需从政府的环节入手,落实政府管理学校的“权力清单”,法无规定不可为,明确政府对学校的过多的干预限制。其次落实管办评分离,建立不由政府一家说了算的多方评价机制,逐步引导社会走出应试教育的泥潭,这样才能解决影响当下师生关系、家校关系、亲子关系的最大障碍。

教师群体不仅缺乏制衡社会不公平舆论的力量,还缺乏制衡教育政策制定的力量。教育主管部门往往也被一些裹挟者极端私利的所谓民意挟持,本来一些政策的制定需要多方博弈,而教师一方常常“被”取代、“被”缺位。在蒙城教师被打的事件中,广大教师期盼着教育部和教师工会的声音,但遗憾的是迟迟未到。

荀子曰: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一个国家最大的危机是教育的危机,伤害教师就是伤害教育,而伤害教育无异于伤害国家的命脉。邓小平同志说:“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教师在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特殊、重要作用,决定了教师理应受到尊重,但获得尊重不仅仅靠道德导向,更需要靠法律、制度来保护,也不能寄托于他人来“为我代言”,更需要教师自我的觉醒,用公民权力来获得尊重。

作者系深圳市天骄小学校长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