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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事多 件件办得好

【名片】

刑事速裁机制

刑事速裁机制,是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及适用法律没有异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解惑】

如何适用

刑事速裁程序?

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属于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2)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

【数据】

2015年,全市两级法院一、二审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计110件,同比上升5.93%;

行政案件收案量在2015年5月以后出现大幅增长,截至12月31日,两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30件,同比上升67.5%;

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94件,同比上升72.7%,近五年来最高。

2015年大事多 件件办得好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湖里法院青年干警轮流到诉讼服务大厅导诉。

(本版图由厦门中院提供)

2015年大事多 件件办得好

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后集美区法院首次巡回审判。

2015年大事多 件件办得好

厦门中院引入并完善“法庭义工”,为当事人提供更多诉讼服务。

2015年大事多 件件办得好

翔安区法院以远程视频方式开庭。

2015年大事多 件件办得好

海沧法院适用大合议庭制度审理涉台案件。

本报记者 谭欣妮

2015年5月

立案登记制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成新常态

不管诉讼标的有多小,不管官司多复杂,只要不是违法起诉,就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施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是法院对前来立案的老百姓的承诺。

“相较于此前实行多年的立案审查制,立案登记制不再对当事人递交的起诉材料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厦门中院副院长吴丽雪介绍。

立案登记制针对初始案件,包括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初次提出的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对上诉、申请再审、刑事申诉、执行复议、国家赔偿申请等的立案,则不适用登记立案的规定。

“形势变化了,配套措施也得跟上。”厦门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张巧铭告诉记者,“我们审时度势,马上健全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案件‘井喷’——在诉调对接中心和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分别安排多名专职法官、专职书记员和调解员,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申请诉前调解,多元化解决纠纷。对于常见的物业、商品房纠纷等系列案件,先行分流到诉调对接中心开展诉前调解,通过特邀调解与委托调解双轨并行,组织业主代表座谈、与代理律师沟通、利用夜间法庭和周末法庭送达等方式,提高了调解成效。”

以海沧法院为例,该院派驻30名社区法官入驻全区38个村居,定期下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指导社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力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为了方便当事人尽快办理所有手续,除了加派人手现场引导外,两级法院均在诉讼服务中心的醒目位置张贴了立案登记制工作流程图及问答指南,在窗口粘贴立案登记制适用案件类型,制作立案宣传小册子,方便民众了解立案登记制新规。提供常用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格式范本,加强驻院援助律师力量,切实做到符合立案条件即当场立案,需补充材料即一次性告知,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

2015年7月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

“民告官”案件更趋公平

“当地法院不审当地政府”的疑虑完全打消,民可以异地告官。

老阳(化名)对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该去哪里提起行政诉讼?答案是集美区人民法院。2015年9月25日,集美法院受理了老阳的诉讼请求,这也是我市首起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

“2015年9月21日起,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工作在厦门两级法院全面铺开,主要内容就是对部分一审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按省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思明法院和集美法院为我市的集中管辖法院。集美法院集中管辖原属包括思明区法院以内的其他五个区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思明法院则管辖原属集美区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同时,市民若要告厦门市、县(区)两级政府,得到漳州中院去起诉。”厦门中院行政庭庭长陈锦清介绍。

集中管辖之后,集美法院的行政案件量激增。为了减少跨行政区域管辖给当事人带来的不便,集美法院行政庭创新巡回审判方式,将庭审现场搬到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最近的地方,进行开庭或调解。

管辖制度改革施行三个月来,市中院转收泉州市、县(区)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26件,集美法院跨区划集中管辖一审行政案件30件。

这一举措同样为进一步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奠定了良好基础。市中院专题研究了新行政诉讼法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审判的影响等问题,推动我市法治典范城市建设工作。2015年7月,中院就有效应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向市政府发送情况反映,专门就行政机关如何应对新行政诉讼法带来的新挑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出了对策建议。2015年9月,向市委、市人大及市政府报送《关于全省法院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情况的报告》,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本次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做法措施,积极争取各方面配合与支持。

2015年9月

跨域立案

把诉讼服务设在了百姓家门口

属于省内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需要再车马劳顿地跑到异地,可以就近选择相应法院,完成立案需求。

2015年9月21日,翔安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提起诉讼的当事人陈宏琼没有亲自来到翔安,而是在他的老家永春当地法院递交了所有诉讼材料。20分钟内,翔安法院就为他办好了立案手续,全程通过全省跨域立案服务平台完成,陈宏琼也成了全省跨地市立案的首位当事人。

陈宏琼起诉的对象住所地正位于翔安区,该案是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纠纷。“按照以往规定,我要亲自到翔安法院进行立案,但是‘跨域’立案实施后,我在永春就可以立案啦。要不然,这样来回一趟要花两百多元的车费,时间前前后后也要一整天。”对于新改革带来的新便利,陈宏琼满口都是赞。

“福建山海差距大、民营经济活跃,异地诉讼纠纷多,群众打官司时,往往需要多次往返,费时费力。而我市与省内法院系统在立案工作方面的合作于2015年迎来了全新升级。10月起,全省法院系统开始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对属于省内异地各中级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行政和申请执行案件,当事人可就近选择具备跨域立案服务的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办理立案事务,要求他们为当事人提供接受立案申请、收转起诉材料,代为送达立案法律文书等跨域立案服务。”吴丽雪详细介绍了跨域立案的新变化。

这就意味着,属于省内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需要再车马劳顿地跑到异地,可以就近选择相应法院,完成立案需求。

为了完善立案服务,方便当事人对省内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就近选择法院进行“跨域”起诉,我市两级法院还推行了网上立案和远程视频庭审等便民举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15年10月27日,翔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宏琼一案,并全程进行了庭审网络直播。12月17日,翔安法院又以远程视频方式第二次开庭审理该案。

2015年12月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大合议庭也可审大案要案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是今年国家司法改革的重点项目,而海沧法院是全省5个试点法院之一。

2015年12月9日下午,海沧法院院长傅远平敲响了法槌。由他担任审判长组成的7人大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海沧街道某村村民小组组长及其同伙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土地承包合同,骗取30余万元青苗补偿款,涉嫌贪污罪一案。

海沧法院政治处主任杨建伟介绍,“7人大合议庭,包括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这也是海沧法院首次以大合议庭模式开庭审理案件,在全省尚属首次。”

海沧区近年征地拆迁量较大,区内涉及征地拆迁的村庄众多,此类案件牵涉广大村民集体利益,备受社会关注,对农村治理有着重要的警示意义。而选取这样的案件作为大合议庭“试水”的第一案,也足见我市法院对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视。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是今年国家司法改革的重点项目,而海沧法院是全省5个试点法院之一。在大合议庭审案之前,该院已为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

2015年9月,海沧法院通过电脑摇号方式,从全区28周岁以上常住居民中选出105人作为新增人民陪审员。除了资格审查、征求意见、获得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等常规流程之外,这105人的名单均由电脑随机抽选产生,充分展现了司法民主和公开性。

杨建伟透露,“新增选任结束后,海沧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增至152名。他们基本涵盖了社会各行业和阶层, 80%以上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街道、社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其中还有37名是台商台胞陪审员,比例达24.34%。”

刑事案件速裁

3个案件开庭只需15分钟

现在,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立案快,阅卷快、审理快,判决快、文书制作也快,平均审理期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传3名被告人到庭!”2015年12月17日下午3点整,独任审判员,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刑二庭法官吴长城的话音刚落,3名被告人就在法警的传唤下陆续被带入法庭。法官询问各被告人“是否签订同意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庭前书记员是否核对过你们的身份情况、前科及本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信息?是否与起诉书所列一致?并告知庭审权利?”在得到各被告人的确认和同意后,法官宣布开始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庭审。

在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庭审调查,法官省略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等环节,直接讯问被告人对起诉指控罪名、事实、量刑情节有无异议。而在辩论阶段,公诉人则直接就适用法律、量刑情节建议简要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无异议后即转入最后陈述阶段,由被告人做悔罪陈述。最后的宣判阶段,法院就三起案件的罪名、法律适用、量刑情节集中合并宣读,并对三起案件当庭宣判,三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3起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庭审耗时总共不超过15分钟,均已审结完毕。

厦门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的18个城市之一。如何正确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提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也成了我市法院系统每日实践与思考的问题。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关键在一个‘速’字。我市两级法院试点工作从繁简分流、高效便捷、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入手,在树立效率意识上下功夫。现在,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立案快,阅卷快、审理快,判决快、文书制作也快,平均审理期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试点以来,厦门全市法院已适用速裁程序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710件。”厦门中院副院长李志远向记者介绍。

更重要的是,速裁程序审案强调“简程序不减权利”,被告人的各项权利仍旧依法得到保护。被告人享有充分程序选择权,比如直到宣判之前,被告人都可以自由选择是否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还有申请辩护或者法律援助权、表达陈述的权利和上诉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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