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人必看!5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当下宜宾,关注宜宾人,影响宜宾城。合作联络:13568593043
全新的5月,又有一波新规出炉!!都与你相关哦!
1、关系你用的水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覆盖了涉水产品、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管道分质供水,这四个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
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就是涉水产品的“身份证”,只有取得“身份证”的产品才能销售。
2、关系你看病
从2016年5月1日起,四川分批次开通门诊特殊疾病异地联网结算,这意味着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院就诊,可以和异地住院就医一样实现即时结算,再也不用为看病报销来回跑路了。
5月1日起,省本级、攀枝花、资阳、绵阳、德阳、乐山等试点市将率先开通,7月1日起其他具备条件的市州再分批上线。
宜宾有可能7月就有哦!
3、关系你身边的工程
《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对四川省招投标信息公开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信息公开适用该办法
3、关系的你的养老保险
从5月1日起,四川省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会落实“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的规定。
以前是20%,将为19%,一年就将为四川省的企业减负20多亿元,也不会影响参保人个人权益
4、关系你买卖房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政策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这项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当然也有宜宾哈。
4、关系你的BABY
国家卫计委近日印发《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5月1日起实施,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各类违规者将受最高3万元罚款的处分。
其实吧,孩子是个礼物,是与父母人缘分,我们不应该选择。
5、关系你消费
《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解释》明确了在涉及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商家提供的产品服务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等5种情形下,消费者协会可提起公益诉讼。
其中,商家提出的“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等均在可提起公益诉讼范围之内。
6、关系你官司
新的《行政诉讼法》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新法对破解“民告官”案的立案、审理、执行的三难问题作出规定。
当事人如遇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等行为可向上级法院投诉。
7、关系你交费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具体项目有:
农业部门
1、国内植物检疫费
2、新兽药审批费
3、《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4、《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5、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6、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
7、拖拉机行驶证费
8、拖拉机登记证费
9、拖拉机驾驶证费
10、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11、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1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
13、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
14、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
15、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16、计量考评员证书费
17、计量授权考核费
林业部门
18、林权勘测费
好吧,迎接新变化吧~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