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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长沙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是负责全市综合性政策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和改革推进等工作的市委组成部门。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拟面向全省党政群机关公开选调2名优秀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人数及范围

1、选调人数为2名文秘人员;

2、面向全省范围内选调。

二、选调对象资格及条件

(一)资格

1、身份要求: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从事文字工作2年以上(截止6月1日);

5、身体要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二)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奉献精神强,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

2、热爱文秘工作,有胜任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勤奋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诚信务实,遵纪守法,严于自律;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有以下情况不得报名: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原则、程序和要求

(一)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考评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程序

1、发布公告

在《湖南日报》、《长沙晚报》、红网、湖南领导人才网、长沙高级人才网、长沙人才网等报纸和网站上发布选调公告。

2、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中共长沙市委政策研究室秘书处(市委大楼10楼1007房)

联系电话:88667501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中共长沙市委政策研究室2016年公开选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填写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如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现场进行资格面审,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准考证。

4、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第一轮为撰写综合性材料,于5月28日(星期六)以闭卷方式进行,地点另行通知。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第二轮为实地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以第一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人数1∶5的比例进入,于6月4日(星期六)进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完成后现场阅卷并出成绩。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第一轮笔试占60%,第二轮调研占40%,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在第二轮笔试完成后马上开始,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5、体检、考察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70%和30%,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总成绩后,由高到低,按职位人数1∶2的比例进入考察阶段,入围人选所在单位同意调动后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总成绩从考察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借调试用

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提出试用人员名单并在“长沙高级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由秘书处和跟班处室责任人负责考察并形成材料,秘书处报室务会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7、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录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8、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进行指导,市委政策研究室具体组织实施,市委政研室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市委政研室秘书处0731-88667501

监督电话:市委政研室纪检组0731-88667509

中共长沙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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