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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钱后忘记取卡钱被取走续 取钱者已经被拘留

新闻回放:6月8日,江城市民刘女士在ATM机取款后,银行卡忘拿了,没想到,她前脚刚走,后来的一名女子就连续三次取走了她卡里的4300元。目前,刘女士已经报了警。

取钱女子已被警方找到 警方对其处以15天行政拘留

取钱女子交代,一时贪念取走不义之财,拿到钱后赌博,但手气更差,几天输了3000元

24日,新文化记者从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东局子派出所了解到,近日,办案民警找到了取走刘女士钱的嫌疑女子,嫌疑人称打麻将输了钱,一时起了贪念。目前,警方对其处以15天行政拘留,并进一步帮助刘女士追回损失的钱款。

该派出所民警雷昊介绍,14日接到刘女士报警后,派出所进行了立案调查。他立即带着相关手续来到事发银行,调取了当日监控录像。“监控录像中有一名女子有重大嫌疑,但只有嫌疑人影像,没有她身份信息。”由于嫌疑人没有在该银行办理业务,也未将自己的银行卡放入ATM机,因此破案线索很少。

“我们分析,嫌疑人在涉事ATM机取钱,应该是附近居民或者在附近工作。”雷昊将嫌疑人影像打印出来,走访东局子街道和所辖六个社区,还到附近早市上进行走访调查。此外,刘女士也通过大量媒体和自媒体、微博发布寻人消息。

20日,警方获悉重要线索,有人在解放东路附近一大型商场见到一名女性工作人员,与嫌疑人体貌特征极其相似。东局子派出所副所长井春雷与民警雷昊立即赶到该商场暗中观察,该女子的面容与嫌疑人极其相似,但衣着打扮与事发时的不同。民警分头行动,一人留下继续观察可疑女子,另一人调取事发当天该商场的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显示,可疑女子在事发当天离开商场时,穿着打扮与嫌疑人一模一样,因此可以锁定该女子就是嫌疑人。民警随后亮明身份,依法将该女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面对民警的讯问,嫌疑人起初百般抵赖,谎称钱是她“捡”的。但在大量证据面前,嫌疑人最终低下了头,对分三次取走刘女士银行卡内4300元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嫌疑人邹某,今年48岁。她交代,事发当天她和亲属一同到事发自助银行取钱,当时里面有人,她就在外面等候。刘女士走后,她来到ATM机前,她想把自己的银行卡插到ATM机内,但试了两次都没能插进去,这时她发现ATM机屏幕上是取款操作界面,便试着操作取了500元钱。取出500元后,她又操作取了3000元,随后又取了800元,共计4300元。取完钱后,她把刘女士的银行卡从机器中退出并带走。

“邹某说是一时糊涂,之前打麻将输了钱,没想到遇到了‘意外之财’,便起了贪念。”办案民警说,邹某平时好赌,经常打麻将。最近手气不好。取了刘女士的钱后,她又去打麻将。可拿着不义之财,手气更差了,仅几天时间就输了3000元。而剩下的钱,被她挥霍了。但民警找到邹某时,邹某却称,她无力归还刘女士的4300元钱。

目前,警方已依法给予邹某15日行政拘留处罚,并进一步协调邹某家属,帮助刘女士追回损失的钱。

新文化记者也联系到刘女士,她对办案民警和帮助她转发消息的媒体和自媒体朋友表示感谢。

新文化报(李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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