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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挪用集体资金12.7万元 在选举清查中“露陷”

近日,铜仁碧江区警方查获一起村干部挪用资金案,刑事拘留1人。

11月13日,碧江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环北办事处反映称,在这届乡镇选举清查中发现:碧江区环北办事处板桥村支部前任书记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集体资金。

经调查发现,徐某于2013年3月26日,未经上报政府审批,私自将位于板桥村禾梨园村民组背后坡一块面积为3932平方米的土地,以50万元卖给他人修建厂房,卖地款未入村委会账户。同年10月,徐某将该笔土地款发放给占地村民后,私自将剩余的12.7万元借给他人,一直没有催还借款。经群众反映后,由现任支部书记王某带领村干部于2014年12月将该笔借款追回。

经过审讯,徐某对自己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徐许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寇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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