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吃桔子的兔子 给我们留言说,前两天,公司的车在连云港市灌云县发生追尾,我方占主要责任,追尾一辆途观,无人员伤亡。其实很简单的事情,走保险就可以了。但是现在灌云县交警支队,扣了我们的车,但没扣对方车辆,而且要求我们交2000的押金。这样处理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