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南京离婚律师:签订离婚协议后可以反悔吗?

南京离婚律师:签订离婚协议后可以反悔吗?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

【咨询内容】

我和我老公之前想协议离婚,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后来我们由于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没有离成。

现在我老公向法院起诉了,要求按照我们签订的离婚协议分割财产,我不想按照那个协议分割,因为那个方案对我不利。我可以要求法院不按当时的离婚协议分割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分割吗?

【知名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所以,如果你不同意原来的离婚协议,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不会依据你们签订的离婚协议。

谢保平律师简介: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南京证券律师、同时也是婚姻家庭咨询师、证券从业资格获得者。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惑,可以加南京谢保平律师的微信号:wo198112293015 谢律师提供免费咨询。您也可以访问//www.xiebaopinglvshi.com获取更多资讯。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