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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的罗伟雄因受贿玩忽职守被判缓刑

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的罗伟雄因受贿玩忽职守被判缓刑

2016年11月16日,由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伟雄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罗伟雄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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