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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当社会失衡之后

清末,当社会失衡之后

吴钩

清末,当社会失衡之后

光绪初年,刚从内忧外患中缓过一口气的清帝国,又碰上了一场百年不遇的大荒灾。先是东南数省洪涝成灾,随后北方各省长年干旱,以致夏秋两季颗粒无收,大饥荒席卷半个中国,百姓流离失所,十室九空,赤地千里,饿殍遍野。由于饥荒最为严重的年份是丁丑、戊寅年(即光绪三年至四年,公元1877—1878年),史称“丁戊奇荒”。

据统计,高达2亿人口在丁戊奇荒中沦为饥民,1000万人死于饥饿与疫病。当时前往山西赈灾的朝廷大员阎敬铭在奏报上说:“目之所见,皆系鹄面鸠形;耳之所闻,无非男啼女哭。枯骸塞途,绕车而过,残喘呼救,望地而僵。统计一省之内,每日饿毙者何止千人!”更惨不忍睹的,是晚清学者王锡纶记述的情景:“小孩弃于道,或父母亲提而掷之沟中者,死则窃而食之,或肢割以取肉,或大臠如宰猪羊者。有御人于不见之地而杀之,或食或卖者。有妇人枕死人之身,嚼其肉者,或悬饿死之人于富室之门,或竟割其首掷之内以索诈者。”今天,当我转述昔年的饥荒记录时,依然觉得触目惊心。

巧合的是,光绪的继承人宣统皇帝即位不久,也摊上了另一场荒灾。那是宣统元年(1909年)夏,湖南淫雨兼旬,山洪暴发,一时间,“庐宅荡析,人民漂溺,田畴刮削,丘墓掘发。其尤惨者,汪洋一片,尸肿遍浮,或至流人民户,积填壑中,甚或挂悬林间,漂搁岸上,然鱼鸟争食,哀不忍睹。幸而得保余生,或抱树杪,或蹲屋脊,然不为溺鬼,终不能不流为饿鬼”。

涝灾制造了数以几十万计的饥民,他们纷纷涌入省城长沙乞食。然而长沙粮库空虚,集市米价暴涨。湖南本是渔米之乡,自古有“湖南熟,天下足”之谚,从来米价都是维持在每石二三千文之间,即使在发生水患的光绪三十二年,每石米的价钱亦不过四千余文。而宣统二年,米价竟涨至七八千文一石,“实为百数年所未见”。长沙街头,灾民饥肠辘辘,嗷嗷待哺,“老弱者横卧于巷,风吹雨淋;冻饿以死者,每日数十人”;“妇女无处行乞,母子相抱而泣,或将三五岁小孩忍心抛弃,幼孩饿极,便取街道粪渣食之”。“人相食”的惨剧再次出现:“或杀同伴,或杀己孩,或易子相食”。

长沙城里的饥荒,最后引发了一次震惊朝野、中外的抢米风潮,湖南巡抚衙门、大清银行、官钱局、长沙税关以及多次粮店、新式学堂、洋行、教堂、外国领导事馆,都被失控的暴民捣毁或焚烧掉,这也是清末新政以来最大的一次民变。

三十年前的丁戊奇荒,不论是受灾人口的广度,还是灾荒持续时间的长度,都远远超过了宣统初年的湘省饥荒,但是,丁戊奇荒却没有造成大规模的民变,虽然不少灾区也出现了“抢粮伤人之案”,甚至有游勇土匪“聚人数千”,不过属于局部性的轻度失序,总体的社会秩序并未失控,清政府的统治基础也未受到冲击。

为什么出现全国性大饥荒的光绪初年没有暴发大型民变,反而在局部受灾的宣统初年却发生了“长沙抢米风潮”呢?

我们可以从事件背后的社会结构与社会控制机制,去寻找历史的前因后果。在传统中国,“官—绅—民”的三角关系构成了社会的框架结构,帝国也将它的社会控制机制建立在这个框架结构上,通过对“官—绅—民”关系的调节,维持社会秩序的平稳。当“官—绅—民”的关系达到均衡状态时,社会秩序保持稳定;反过来也可以说,“官—绅—民”关系失衡,则将导致原有的社会控制失效。所谓“民变”,无非就是社会失控的烈性反应。

为了使接下来的分析更形象一点,我用等边三角形来表示一个稳定社会的框架结构(见下图)。三条等边,可以看作是三条“力臂”——分别代表官对绅的有效控制力、官对民的有效控制力与绅对民的有效控制力。等边,并不是表示这三组控制力的矢量完成相等,而是象征它们之间的作用达成了均衡。如果三条“力臂”发生了改变(比如,官的控制力削弱了,或者绅的控制力增长了,或者民的离心倾向加强了),新的三角平衡又未能建立起来,这个等边三角形就会发生变形(见虚线图),我用它来表示一种失衡的、倾斜的社会结构。

清末,当社会失衡之后

大致来说,光绪初年的中国社会,还是一个稳定的等边三角形,而到了宣统年间,社会已经变成倾斜的、失衡的三角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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