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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确诊男子就职交通局执法大队,被批私自出国,律师:如后果严重最高可判7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企事业单位员工私自出国,去过欧洲疫情最严重的意大利,回国后从北京返回郑州,恶意隐瞒境外旅行史,对疫情防控带来极大风险,不仅被警方立案调查,还被河南郑州官方通报……


>>官方通报

郑州首例输入病例活动轨迹公布


3月11日,郑州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郑州发布”通报,郑州市确诊首例1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该男子刻意隐瞒境外行程,目前已被当地警方立案侦查。


郑州确诊男子就职交通局执法大队,被批私自出国,律师:如后果严重最高可判7年

患者郭某鹏,男,30岁,现住郑州市二七区蜜蜂张街道办事处京北社区中原东路73号楼,职业为:浩昶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郑东新区执法大队劳务人员。

该病例活动轨迹如下:

3月1日,郭某鹏由北京首都机场乘EY889航班飞往阿联酋阿布扎比;

3月2日,由阿布扎比乘EY81航班飞往意大利米兰;

3月6日,由米兰乘EY88航班飞往阿布扎比,转乘EY888航班于北京时间3月7日8时50分抵达北京首都机场,经测体温正常出航站楼后,乘坐机场大巴于10时30分许至北京西站。

3月7日13时,经测体温正常,由北京西站乘K267列车(17车厢63号)于21时50分到达郑州站西广场,后步行到家。

3月8日7时28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1号线0143车换乘5号线0516车(医学院站-郑州东站-康宁街站)至单位(郑东新区基运大厦6楼)上班;18时49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5号线0507车换乘1号线0143车(康宁街站-郑州东站-郑州火车站站)下班回家。

3月9日7时31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1号线0144车换乘5号线0532车(医学院站-郑州东站-康宁街站)至单位上班;18时45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5号线0506车换乘1号线0129车(康宁街站-郑州东站-医学院站)在医学院站出地铁后,步行至一心堂郑州中原路连锁店买药,后居家未外出。

3月11日,郑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3月10日早上8时许,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郭某鹏近期存在出入境情况,经向其核实,其拒不承认。民警经调查核实其出入境轨迹,立即上报信息,积极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将郭某鹏送至二七区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期间郭某鹏出现发热症状被送至医院,随后确诊。

郭某鹏违反《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十一号通告》,故意隐瞒出境史,未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未严格落实如实申报措施,期间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办公场所,造成疫情传播危险,其行为已违反《刑法》第330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官方文件

私自出国入境隐瞒旅行史健康史


3月11日,华商报记者联系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求证,工作人员只承认当天发布的疫情防控文件真实有效,一切以正式通报信息为准,但对郭某鹏父子相关信息不予置评。

华商报记者获得的3月11日郑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郑防控办(2020)132号文件显示,这份旨在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郑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通知指出,当前郑州市疫情防控工作到了决战决胜关键时刻。截至3月10日,全市连续19天零确诊病例。疫情防控持续向好,但是境外多个国家疫情仍在持续增长。郑州作为交通枢纽城市,要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这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文件通报指出,近期,国内媒体曝光多起入境人员故意隐瞒病情接触史、旅行史的案例。郑州市也出现个别企事业单位员工私自出国,入境后回郑州后恶意隐瞒旅行史、健康史的个案,既对个人和家庭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也给全市疫情防控带来极大风险。

文件要求要强化主体责任,强化人员管理,强化宣传教育。要求摸清楚本单位干部职工近期的动向和人员接触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严格人员护照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并落实备案登记,加强考勤。对疫情期间请假外出的干部职工,必须强调要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尤其是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


郑州确诊男子就职交通局执法大队,被批私自出国,律师:如后果严重最高可判7年


郑州确诊男子就职交通局执法大队,被批私自出国,律师:如后果严重最高可判7年


>>街办回应

所有和其密切接触者都已被隔离


有消息称,3月10日早晨,辖区民警和街办社区工作人员电话联系郭某鹏,其开始否认出国。见面谈话时郭某鹏明显发汗,其解释是在家里自行服用了板蓝根和抗病毒口服液所致。最终被戳穿后,才被迫承认去过国外,随即也承认自己两天来有发热和咽喉疼痛等症状,体温为37.9℃,后被送到郑州市二院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呈阳性。

因为事关多人健康安危,尤其是在媒体圈内非常引人关注,所以不断被爆料。

3月11日,华商报记者从郑州知情者处获悉,因为郭某鹏作为输入性确诊病例被官方通报后,官方仍在持续追踪和他的密切接触者,甚至传出郭某鹏返家后与家人密切接触,导致妻子上班所在单位大量人员被隔离。

华商报记者向蜜蜂张街道办事处核实,询问其家人是否已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值班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官方通报,所有和他有过密切接触的人,我们都已经采取了隔离措施。”


>>本人回应

填报了信息全程戴口罩承认发热


华商报记者多次联系郭某鹏本人,但其始终不愿接听记者的电话。

稍早前,郭某鹏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了出国经历。 “去年12月份就办了签证,准备春节去,谁知道武汉突发新冠病毒疫情。我当时定的是1月24号的机票,要从武汉转机,但后来航班取消就没去成。到3月份感觉疫情减轻,没事儿了,担心再不去签证就过期了,就去了,谁知道意大利反倒成了疫区,所以就赶紧回来了。”

郭某鹏称,他回国后在机场和火车站都填报了信息。他承认,3月7号回来的时候,晚上也没有症状,9点多到家,但过了两天出现头和喉咙疼的症状,他就想赶紧去买点药服用。到3月10号,辖区民警联系了他母亲,跟他核实相关信息。

郭某鹏表示,他此行全程都戴了口罩。“出发前我带了一包口罩,在飞机上也都带着口罩,只有吃饭时才摘下口罩。回到国内后,上班到工作岗位也戴了口罩。”

此外,华商报记者获得的一段视频显示,郭某鹏在家人追问下,称自己当时并不知道意大利是疫区。

3月1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反复拨打郭某鹏母亲的电话,电话一开始是无人接听,之后就显示已关机。

其母亲当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向邻居道歉。“儿子回来的时候也没有症状,所以就没想到要给社区报备,之后儿子一直在上班。后来儿子出现了感冒症状,就在家里给他熬药,吃药后就退烧了。这次给邻居们造成很大影响,对不起大家,向大家道歉!”


>>律师说法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或可判刑


“郭某鹏的行为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而非以危险方法危险公共安全。”3月11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对此作了解读。

赵良善指出,2020年2月6日,两高、公安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上述两罪的适用作了规定。“根据该《意见》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形才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赵良善介绍说,“一种情形是,已经确诊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另一种情形是,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的。而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从上述规定看,郭某鹏的行为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谈及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具体量刑,赵良善表示,《刑法》第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赵良善特别提醒:“目前,我国输入性新冠肺炎病例呈上升趋势,建议境外人员进入国内后,一定要如实上报行程信息,积极配合防疫措施,否则会触犯法律,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编辑 刘妮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热线电话029-88880000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华商报】创作,在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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