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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军:以“茅台利得税”将“异化的茅台”还原成正常商品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3日电 题:《刘胜军:以“茅台利得税” 将“异化的茅台”还原成正常商品》

  作者 刘胜军(国是金融改革研究院院长)

  最近几年,茅台一路高歌,先后超越贵州省GDP、可口可乐市值与工商银行市值,成为霸气侧漏的中国股市一哥。究竟是什么因素驱动?

  消费升级与美好生活追求

  的确,随着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的中等收入水平,中国民众的消费能力和消费观念都出现重大转变,“消费升级”成为关键词。

  2018年,茅台方面曾表示:公司把茅台酒消费群体定位为中产阶层,系列酒消费群体定位为小康群体,消费群体从“公务消费”转变为“大众消费”,公务消费从32.5%下降至0.13% 。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惊人的转变。有媒体报道,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为了缓解压力,购置了上千瓶茅台放在仓库,时不时会喝一点。

  但事情不会这么简单。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们已经见识过:买的不喝,喝的不买。

  经常在加油站看到前面的车子打开后备箱,里面装着几瓶茅台——你无法甄别,这酒是自己喝的还是准备作为“社交货币”的?

  因此,政府部门不买茅台,不等于官员就不喝茅台。至于“躲猫猫”者占多少比例,的确无法准确统计。但我们可以“窥一斑而知全貌”。

  茅台成为“社交货币”

  近些年来,在腐败大案中,茅台如影随形。

  自2019年5月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被“双开”至今,茅台集团及其子公司至少13名高管被查。袁仁国和家属自2004年以来,仅违规经营茅台酒就获利2.3亿余元。其多个亲属甚至司机也在袁仁国的荫庇下从事茅台酒经营。

  “喝酒只喝年份茅台”的贵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王晓光4000多瓶茅台堆满一间房、出事前将最贵的年份酒倒入下水道……还与家人通过大肆收受变卖茅台酒、利用职权倒卖茅台酒、获取茅台酒专营资格等方式,大发“酒财”。

  茅台对贵州具有系统重要性:2018年茅台集团实现税收380亿元,上缴税款约占贵州省税收总额的14%。以前由于担心影响财政收入,对于茅台暴露出的问题,应对性措施多、根本性措施少,不愿、不敢触及深层矛盾。

  “学习小组”文章犀利指出:茅台成为官场腐败的“硬通货”……喝的不买、买的不喝,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茅台从公务消费中淡出了,礼单上却没有缺席。

  水涨船高

  被誉为“液体黄金”的茅台,价值无可置疑。但是,推动茅台上涨的,不仅是“喝茅台”,更重要的“存茅台”。“存茅台”当然是为了升值。

  “房住不炒”也好,“茅喝不炒”也罢,其背后,最重要的推动力还是货币。

  中国GDP从2008年31.9万亿升至2019年99万亿,上涨了210%。同期,M2从47.5万亿增至199万亿,上涨了318%。

  弗里德曼说:所有价格都是货币现象。当货币增速显著高于GDP增速,资产价格水涨船高不可避免。

  在资产价格升值浪潮中,茅台显然比房地产更有投资价值:茅台的稀缺性远高于房地产;茅台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可以喝也可以送人;买茅台的门槛远低于房地产。就这样,茅台实现了“万千宠爱于一身”。

  2020年一季报显示,贵州茅台以被1228只基金持有的总量在所有个股中位居榜首,连续3个季度成为“公募基金第一重仓股”。在主动管理型基金当中,就有317只基金将贵州茅台列为第一重仓股,更有20只基金持有的茅台市值占基金净值比例超过9.5%,几乎是顶格买入。

  供求失衡难题

  “学习小组”的文章并不是否定茅台价值,文章指出:人们乐于见到茅台酒的品牌价值得到市场真金白银的肯定,但其品牌溢价的成分中,必须要剔除腐败这个成分。

  由于茅台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类似于自然垄断),供需矛盾难以解决。在存在价格限制的情况下,“扭曲”就不可避免。一些事件足以证明扭曲的严重性:2019年春秋航空一度将国际航班卖茅台作为“营销创意”;Costco上海店,两天精准投放5吨茅台酒。本地消费者可以以1499元/瓶的价格买到53度飞天茅台。有黄牛在Costco开业半天后,就通过倒卖茅台挣了1.2万元。

  虽然茅台集团董事长李保芳在2019年曾经喊话:茅台酒是拿来喝的,不是拿来炒的。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这样的喊话对抗不过市场规律。贵州茅台机场曾推出“凭机票购2瓶平价茅台”活动,引发各地黄牛频繁飞至,因为1499元的飞天茅台,转手就能有近千元的利润。只要资金充足,“一个月赚200万,完全不成问题”。

  如何调控茅台?

  茅台需要像房地产一样进行调控吗?笔者认为有必要。

  目前将茅台酒作为“投资品”的需求远远超过了“消费品”需求,导致了对茅台的“异化”。在“投资品”需求推动下,出现了“越买越涨、越涨越买”的正反馈循环,扭曲了茅台的“消费价格”,不仅抑制了普通人对茅台的消费能力,也促使茅台成为腐败的“社交货币”。

  对茅台的调控,靠限价只会“治标不治本”,催生黄牛产业和寻租。合理的调控目标不是价格,而是抑制对茅台的“投资性需求”;打击对茅台的“腐败性消费”。

  如何抑制对茅台的“投资性需求”?从可操作性上来讲,一个简便的方法是对茅台的“二手交易”征收“茅台利得税”。在发达国家,对“资本利得”进行征税是很平常的做法。例如在美国,买卖股票、房地产都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具体建议如下:

  茅台利得税=(茅台转让价—茅台购买价)*税率

  税率根据购买后持有的年份计算,例如持有3年的税率30%、持有5年的税率50%……

  通过征税加大持有成本,可以减少投资性需求,还原茅台的消费品属性。

  当然,如何发现茅台“二手交易”是个难题。只能针对公开的二手交易,例如拍卖行、电子商务平台等渠道,对于私下交易则难以发现。但茅台私下交易存在更大风险,因为普通人很难识别真伪。(中新经纬APP)

刘胜军:以“茅台利得税”将“异化的茅台”还原成正常商品

  刘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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