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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检察:“把有点灰的孩子洗洗白”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金球驿站”观护帮教工作站侧记

武进检察:“把有点灰的孩子洗洗白”

      (图片源自中山网)

        建立“金球驿站”,给失足未成年人一个“家”

        韦小刚,来自贵州三都的少年,17岁,家中兄弟五个,他排行老三。一年前,韦荣福被同乡带至武进打工。月工资一千来块,要生活,要租房,根本不够用。一天傍晚,身无分文的韦荣福在路边看到一辆未锁的电动车,一时糊涂,动了歪心思。把电动车骑走没多久,他后悔了,自己打电话报了警。

        未成年人触犯的刑律大多属于轻微刑事案件,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先考虑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可在司法实践中,大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往往会被羁押入看守所,在惊惧不安中等待法律的裁决。造成这个“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些未成年人是外来人员。

        我国刑法规定,取保候审是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社会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的一种非羁押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金或者保证人,保证随传随到即可以获得相对的人身自由。可来自外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人不在当地,无法提供保证人;又因家庭贫困,无法提供保证金。

        城里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在家中候审,外来务工未成年人犯罪,却只能面对铁网高墙,甚至,在看守所里出现“二次感染”。如此显失公平,也是对执法者提出的一个新课题。

       怎么能让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当地有个“家”呢?

        丁正红是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早在无锡江阴任检察长时,他就开始探索外来失足青少年的管护工作,并率先在江阴建立了全省第一家青少年观护帮教工作站。2010年,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开始探索青少年管护工作,因当时管护的未成年人少,既没影响力,也没形成规模。2013年4月,在丁正红的强力推动下,武进区检察院结合以往的管护经验,开始了新一轮关爱未成年人的实践。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汉忠是军人出身,有一副侠骨柔肠,他常说,“法律无情人有情,在法律的框架内,我们要多做些事情”。在他的多方努力下,最终确定和辖区内的金球轴承厂来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

        金球轴承厂的老板王炎泽,是一个本份的生意人,一副憨厚的样子,他这么做的初衷很淳朴:“家家都有孩子,孩子们都需要温暖,这个事我愿意做!”

        于是,二人一拍即合,“金球驿站”观护帮教工作站就这么诞生了——由武进区检察院牵头,金球轴承厂为外来失足青少年提供食宿,确保他们取保候审期间随传随到,从而在法院审判前得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观护帮教工作站取名的时候,吴汉忠思索了很久,毕竟是企业出地、企业出钱,“金球”两个字得打头,后面该跟什么呢?吴汉忠遍查资料后得知,在国外,这种类似的场所叫“中途旅馆”。酷爱中国传统文化的吴汉忠立即想到了“驿站”。他的理解是,“金球驿站”并不是终点,只是一个暂时歇脚的地方。孩子们走错了路,过来歇歇脚,再接着开启新的人生旅程。

        “金球驿站”全方位关爱,孩子们重新出发

        “金球驿站”距武进区检察院有大概15分钟车程。走进其中,温馨、清新之感油然而生。一颗青葱苍翠的大树矗立在大厅正中,寓意希望与未来。一排排的宿舍房间,淡绿格调,窗明几净。这里还设置有心理咨询室、接待室、阅览室。

        按照吴汉忠最初的设想,安排了三间宿舍,24个床位。然而,自从“金球驿站”的名声打响后,全区范围内的派出所纷纷把符合条件的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移送过来管护,弄得武进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应接不暇。为此,武进区检察院和金球轴承厂协商,由企业安排了一名专职人员——厂保卫部部长许国强来负责管理。

        许国强,武进本地人,已届知天命之年,瘦瘦高高。他自己有儿有孙有安乐窝,可为了这些“有点灰”的孩子,他天天吃住在“金球驿站”,夜夜守在这里,连年夜饭也是陪着孩子们。这里的孩子们都喊他“许部长”,许国强俨然成了个“孩子王”。

        许国强介绍,从派出所移送过来的孩子,大多身无分文,身上的衣服也不齐全,有的没腰带,有的没鞋。所以,除了要为他们提供床铺、被褥、洗漱用品,他还特意多囤了一些各个码号的衣物。

        2013年11月,在办理了取保候审后,小韦入住“金球驿站”观护帮教工作站。两个月后,由于是初犯,情节轻微,韦荣福被判了缓刑。经济困难的他无力缴纳罚金,金球轴承厂主动借款给他,让他缴纳罚金。而后,许国强把他安排到了厂里的多功能操作中心学习技术。韦荣福住在厂子宿舍,包吃保住,月工资2800元。在还上了用于缴纳罚金的欠款后,他仍然选择留在了厂里工作。

        如今的他,青春朝气又回到了脸上,从前说话会习惯性的结巴,现在与人交流顺畅多了。

        诚如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丁正红所言:“这些孩子本性都不坏,有点灰了,洗洗就白了,干嘛要把他们当成是黑的呢?”

        王大力是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河南商丘人,因为偷盗价值5000元的苹果手机被判了缓刑。采访时问他,当时为什么要偷手机,他说因为看到别人都有,自己没有,所以想要一个。问他是否知道这个手机的价值,他说不知道,只知道那是个手机。在“金球驿站”的这段时间,王大力学会了“帽焊机”技术。问他有什么愿望,他爽利地回答,就想努力工作,好好报答“许部长”,好好走好人生路。

        铁肩担道义,“金球驿站”释放“正能量”

        “金球驿站”创设至今,有成功的喜悦,也有令人担心的事。

        “金球驿站”的最终目的是为外来失足少年提供一个“家”,而非“羁押”,所以在金球驿站,大门、宿舍门全天敞开,没有防盗门、防盗窗,连监控摄像头都没有,住在里面的人自由进进出出。

        也有人质疑,如此自由的环境,会不会出现脱管事件?

        武进区检察院胸有成竹:在执行取保候审后,“金球驿站”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把考察情况上报到检察院,作为法院最后判决的依据之一。许国强手中有一个本子,记录着每一个孩子每天的表现。

        同时,为了给孩子们一个更为直观、深刻的印象,2013年9月,武进区检察院还把庭审现场搬到了“金球驿站”。

        来常州打工的小周、小张均不满18周岁,在“金球驿站”办理了取保候审措施后,小周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小张则总是偷偷跑去外边的网吧上网。当天,在庭审现场,小张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对小周则只是单处罚金刑。

        从此,大家都明白,虽然这是“家”,可总得有“家法”,自然不敢造次。

        吴汉忠介绍,在“金球驿站”成立之初,也有一些质疑的声音。我国刑诉法中只规定了“人保”和“财保”两种保证形式,“金球驿站”所提供的保证算什么?吴汉忠还专门请教了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宋英辉教授,宋教授很支持“金球驿站”的创设。他的解释是,法律永远是滞后的,只要合乎法理人情,合乎公平价值,就值得尝试。

        第二个质疑声是为失足青少年提供一个取保候审的机会,该不该由企业来负担费用呢?

        虽然王炎泽一再表态:“孩子能吃掉几个钱,如果我做的这点事能让这些孩子走上正轨,就是有意义了。”但是,企业毕竟是要盈利的。吴汉忠说,不能给金球轴承厂太大的压力。于是,吴汉忠又开始多方奔走。2013年,武进区政府将这项资金纳入区预算,拨款4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这么一来,这项工作的钱基本够用了。”吴汉忠说。

        至今,已有231名失足未成年人走出“金球驿站”步入社会。丁正红评价道:“挽救了231个家庭,向社会传递了231份正能量。”

        (该文出自《清风苑》2014年9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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