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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检察院:巧拨“三根弦” 奏出规范司法“新律音”

巧拨“三根弦” 奏出规范司法“新律音”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规范化建设成效凸显

作者:王友艳

“小张,这本卷宗的封面上,你把犯罪嫌疑人名字中的‘铃’写成了‘玲’,司法办案这么马虎怎么行?规范的弦一时一刻都不能松啊!”张家港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黄高一改往日的温和,严肃地说。小张脸涨得通红,边拍脑门边懊恼:“我怎么犯了这么低级的错误,保证下不为例。”

这是张家港市检察院实行案件常态化评查制度以来的一幕。作为全国首批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张家港市检察院始终致力于司法规范常态化、有形化建设。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该院推出司法行为标准化控制、司法过程动态化监控、案卷质量常态化评查三项“创新动作”,为促进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构建起严密的监督网络,打出一记漂亮的司法规范“组合拳”。

标准化手册 让微小的司法细节也无法“任性”

近日,张家港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小许有些兴奋。因为她刚被任命助理检察员,终于可以独立办案了。可兴奋之余她又有些担心,害怕自己业务不熟练出啥纰漏。这时她的心思全被侦监科副科长徐晶看在眼里。“小许,给你一本‘红宝书’。只要对照上面的流程做,案件一定会办好的。”徐晶说着把一个小册子递给了小许。

徐晶说的“红宝书”是该院自行编制的《司法标准化手册》。为进一步明确司法标准、统一司法行为,自2014年起,该院着手启动编制了《司法标准化手册》。他们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上级检察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本院的自行制定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梳理整合和流程再造,编制了涵盖8个业务部门和法警工作的标准化手册,并绘制了业务流程图。有了这本手册,检察人员对照执行,轻松便可掌握某项业务的操作流程,避免了司法行为的“任性”和“随意”,保障司法办案按标准轨道运行。

“规范的前提是标准明确。我们编制标准化手册,一方面系统整合了相关规定,便于干警学习掌握,一方面是把成文规定缺失、模糊的环节进行细化。”该院检察长蔡蔚介绍。

办案到哪里 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每天到监区巡视,是该院驻所检察室干警小崔雷打不动的工作。而如今在进监区前,他又多了一项“规定动作”——随身携带便携式司法办案记录仪。别看这家伙个头不大,但可以实现录音录像拍照一键操作,同步记录干警一言一行。“随身带着这个记录仪,就像有第三只眼时刻盯着看,规范,那是必须的啊!”小崔幽默地说。

对张家港市检察院干警而言,在办案工作区内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早已自不待言。外出取证、搜查、法警押解、接待特殊信访对象、监管场所巡视等司法环节还必须使用司法办案记录仪,真正实现了“镜头下办案”和全程、同步监督。该院严格应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指定专职的流程监管员,每日实时对案件办理流程进行跟踪监控和预警。

此外,该院还建立纪检监察同步介入司法办案机制。纪检监察人员不定时通过现场督察和视频监控系统查看的方式,对自侦干警讯问、公诉人出庭、控申干警接访等司法过程进行明察暗访,督促干警严格、规范司法。

“线下”监督和“线上”监控互联互动,将司法办案全程纳入“无缝”监管之中。

一本案卷的“三重门”

“这份审查逮捕意见书中的诈骗数额应为‘数额巨大’,错写成了‘数额特别巨大’。”“这份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回执上公安机关未盖章。”每个季度末,张家港市检察院都会上演一场“挑刺大战”。

去年以来,张家港市检察院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形成了案件常态化评查制度。全院审结的所有案件,都要经过部门自查、院内评查、纪检抽查三大关卡:每个月底,部门负责人组成案件自查小组,对上一月审结案件卷宗进行“全方位扫描”;每季度末,随机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进行集中评查;此外,该院纪检监察部门每月还将组织专项案件督察,对案卷再次进行抽样检查。只有过了这“三重门”,一本卷宗的质量评查才算画上句号。

“所有的司法办案行为最终的成品都体现为卷宗。司法行为规范不规范,卷宗质量是核心体现。”张家港市检察院案管科科长邵茂松说。

为确保公平公正,该院建立案件评查人才库,由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每次评查从库中随机抽取人员,并根据案卷来源部门实行评查人员回避制。该院还专门制定了涵盖32类108个环节的活页式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指导评查人员从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多个方面对案件质量开展评查。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都会形成详尽的评查报告,向全院公开通报。对干警司法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计入个人司法档案,从而倒逼干警在形成每一份案卷材料时必须慎之又慎、细之再细,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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