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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是想让医院直接拒收高危病人吗?

——本文系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中秋节,本来是一个欢庆团圆的日子,但是晚上6点多,在周口太康县人民医院门前发生了令人震惊的一幕,耀耀的奶奶告诉记者,9月26日晚上8点多,耀耀突发高烧,家人立即把他送到了太康县人民医院儿科进行治疗。当天夜里耀耀的病情没有减轻,27日上午医护人员在耀耀头上打了一针。打完针后十分钟,耀耀出现了异常,家人赶紧呼喊医生前来抢救,但是孩子并没有好转,半小时后,孩子死亡。耀耀的家人认为,医院应该为耀耀的死负责。医生和护士被逼着轮流抱着一名幼儿的尸体,孩子家人在一旁指责、谩骂和威胁。(9月29日中国网)

孩子的突然死亡的确是一件让家人悲痛欲绝的事情,但是在这件事并未定论,不确定是否源于医院方面的违规操作和不负责任之前,病人家属如此无礼取闹,逼着医生和护士轮流抱着幼儿的尸体示众的行为未免有些过了,说到底,这就是一起医闹事件,以前面对医患纠纷时,我们可能会因为同情失去亲人的家属,而指责医院,然而这起医闹事件的主导者是病人家属,在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是医院方面过错的情况下,公然对医护人员进行谩骂和威胁,已不仅仅是一起医闹事故了,病人家属还涉嫌违法。

2014年10月27日《都市时报》曾报道,有一位赵女士在做产检时,发现胎儿已停止胎动两天,医生建议她去大医院做手术,然而她先后辗转到昆明市延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省第三人民医院求医,都被以“没有引产药水”、“没有床位”的原因拒收,当时有人曾责怪医院在人命关天时为何会如此冷漠,其原因大概也是一起又一起的医闹事件让医护人员寒了心,“医者父母心”,每一个医护人员也不希望看到一个个生命因为拒收而逝去,但是面对患者家属在医闹时给医院带来的经济损失、名声损失、甚至是对医护人员的殴打和谩骂时,这不禁让医院方面只能“望而却步”了。

如何才能让医闹事件和拒收事件两者尽可能少的发生呢?在宣扬法治社会的今天,最有效、最快捷的莫过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当医生尽到了抢救职责,但是患者还是因为发生了无法预见的医疗事故而死亡时,如果患者家属执意胡搅蛮缠,威胁到医院的正常运行,相关司法部门应该依法追究这些患者家属的责任,为无辜的医护人员和医院主持公道,当然如果是医院因为拒收或者操作不当而造成患者死亡时,必须追究直接负责人和医院方面的责任,既包括民事方面的赔偿,又包括刑事方面的严惩。

在医患纠纷频发的今天,通过法制来维持医院和患者之间的正常关系是必须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人们的生命权。

文/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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