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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660名“两委”干部喜获工伤保险

为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调动和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北海市持续加大关爱村(社区)干部力度,从今年起为全市427个村(社区)共2660 名“两委”干部购买工伤保险,确保“两委”干部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后获得适当的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

日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北海市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村(社区)“两委”干部工伤保险费每月按全区上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以1%的费率缴纳,所需费用由市和县区财政承担,“两委”干部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费列入北海市工伤保险基金专户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两委”干部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市人社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工作,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两委”干部发生事故后,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赔偿事宜。

《北海市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实施,是北海市在连续7年每年提高村(社区)干部月基本报酬200元基础上,抓好关爱激励村(社区)干部工作、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又一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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