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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市民绿化带里捡到受伤猫头鹰 | 精心饲养后送到林业部门

10月14日,绥棱市民王微微将一只在街边绿化带捡到的受伤猫头鹰送至林业局,经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鉴定,该鸟正是鸮形目中的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绥棱市民绿化带里捡到受伤猫头鹰 | 精心饲养后送到林业部门

10月13日午饭后,途经县第六中学时,王微微看见路边绿化带的大树下有只大鸟在扑腾。它长得很像猫头鹰,劲儿也挺大,发现它的时候翅膀扑腾得“啪啪”直响。当靠近它时,它的嘴里还发出“咯咯”声音,刺耳且吓人。王微微和一位路过的老大娘壮着胆子走过去一看,发现这只大鸟受伤了,便小心翼翼把它装进袋子里带回家。


到家后,王微微上网一查,感觉这只大鸟应该是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便给它喂食物,并与县林业局取得了联系。次日,王微微将猫头鹰送至林业局,工作人员立即与动物救助站取得联系,对受伤猫头鹰进行救治。工作人员表示,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市民擅自饲养是违法行为。经过治疗后,如果恢复良好,适合放生则放生,不适合放生则由野保股饲养。


工作人员提醒,保护野生动植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捡到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后,市民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自己将动物放生,二是交给市林业局野保股,由工作人员人工饲养或放生。

绥棱市民绿化带里捡到受伤猫头鹰 | 精心饲养后送到林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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