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惠州中院宣判3名罪犯执行死刑

□信息时报记者 梁浩烨 通讯员 潘子璐 蒋智

10月14日9时半,惠州中院在市看守所召开宣判大会,宣布最高院核准死刑的裁定,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黄炳业死刑,以抢劫罪判处曹进刚死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志惠死刑。判决宣布后,法警依法将三名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罪犯1

贩卖冰毒、麻石

被告人黄炳业,男,现年52岁,广东陆丰人。2013年5月下旬,被告人黄炳业在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某医院旁,将600克“冰毒”卖给被告人苏某创。2013年7月初,被告人黄炳业向陆丰人“阿弟”(另案处理)购买毒品“冰毒”约9千克和毒品麻古一批,并放置于住处准备贩卖。

同月8日23时许,惠城区公安分局民警在仲恺区三坳岭村一出租屋将黄炳业抓获,当场从其租住的201房间查获13包晶体状疑似毒品“冰毒”净重8986.38克(经鉴定,检查出甲基苯胺成分,含量为60.18克/100克)以及红色药丸状疑似毒品物质7182粒,净重共计698.23克。

罪犯2

强奸杀死女同学

被告人陈志惠,男,现年23岁,河源东源人。2013年3月12日,被告人陈志惠从深圳来到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租住一公寓,以帮忙介绍工作为由骗取初中某女同学来惠州,伺机抢劫财产。次日10时30分许,该女同学从河源来到陈志惠公寓,遭到陈志惠强奸。因害怕罪行败露,陈志惠用数据线勒被害人的脖子致其死亡,并将被害人的1200元及证件、银行卡等物品带离现场。

罪犯3

持刀抢劫致两死

被告人曹进刚,又名曹进南,男,现年40岁,河南上蔡人。2009年6与24日凌晨5时许,2011年2月23日20时许、22时许,2011年3月25日,被告人先后四次在惠州市陈江街道附近实施抢劫。曹进刚分别骗租四名被害人驾驶的摩托车,用匕首威胁被害人在指定地点停车,并对其实施抢劫,因被害人反抗,曹进刚持匕首捅刺被害人身体数刀(其中两名被害人当场死亡),抢夺财物后驾驶摩托车迅速逃离现场,事后将涉案摩托车卖出。

2011年4月21日8时40分许,被告人曹进刚持一把水果刀到东莞市樟木头镇铁路宿舍楼门前段伺机抢劫,抢走一被害人手提包及包内物品,价值共825元。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