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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为两元钱,他被捕了

本报讯 近日,合浦公馆镇的朱某因犯盗窃罪被合浦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让朱某再次伸出贼手的竟仅仅只是两元钱。

合浦县公馆镇的朱某虽年过五旬,仍不务正业,整天游手好闲到处晃荡。今年4月20日,正值白沙镇圩日,朱某一大早就到镇上闲逛,逛到振兴大道与白榄路交界处香江宾馆对面时,看见一个老伯挤在路边卖药膏的小摊前,朱某马上将其选定为作案目标,不动声色地凑过去假装看热闹。趁没人注意,朱某慢慢将老伯裤子右侧口袋的拉链拉开,第一次伸手进去并没有夹到钱,看老伯毫无察觉,朱某愈发胆大,再次将手伸进去并将钱夹了出来。

朱某的整个行窃过程让混在人群中的便衣民警看得清清楚楚。行窃完成,两名民警马上冲出来将朱某控制,朱某手上的钱也随即掉落在地上:仅仅是两张一元钱的纸币。

经法院审理查明,朱某曾于2013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廉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廖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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