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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63人公告

根据《运城市盐湖区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运城市盐湖区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地为盐湖区),现仍在职的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思想积极,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强;

④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⑤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政府公开招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阶段:

1、报名

报名时间:11月9日8:00—11月13日18: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运城市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公教师网→考试报名)。

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一律参照2015年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执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查询

报考人员须牢记报名序号,在提交报名表后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即可在线打印《运城市盐湖区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打印),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初审

时间:11月10日—11月15日(周末不休息)

地址: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府街128号 运城日报社东200米)

初审资料:《运城市盐湖区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基层服务项目证明、退伍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在资格初审现场进行照相存档。

4、招聘岗位核减

根据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考岗位表中所列的医生、中医、医技1、医技2和护理岗位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报考乡镇中医岗位的人员,如报考岗位形不成竞争的,不参加笔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其它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区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在资格初审期限内,可改报其它岗位。

5、资格初审公示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11月16日在区人社局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监察室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6、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5年11月25日——11月26日

地点:考生在报名网站在线打印准考证。

教师招聘信息以及学习资料可加微信号:zgjs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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