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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大意引发火灾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青海新闻网讯 原本只想用土渣覆盖液化气残液减小异味的小赵,却没想到因操作失误引起了一场大火;干了20多年焊工的冶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因工作疏漏成为火灾的始作俑者。近日,赵某、冶某分别被当地消防部门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12日的处罚。

11月2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八宝镇八宝西路的华东精品超市施工工地突发火灾。及时赶到现场的消防官兵终将大火扑灭。询问起火灾原因时,该工地的工人小赵低下了头。原来,小赵在施工现场倾倒了大量家用液化气残液,因觉得气味刺鼻,便想着用就近的土渣覆盖,谁知,在用铁锹铲土时,铁锹与混凝土地面发生碰撞,产生火花,火花飞溅在施工工地内的和泡沫板以及铺设电暖PVC管的堆垛上,引起大火。

10月7日,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南庄子村一彩钢板房发生火灾,火灾造成两间彩钢板房和部分泡沫被烧毁,所幸无人员伤亡。经民和县公安消防大队调查认定,火灾系电焊工冶某在保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电焊搭建厂房,溅落的火花透过遮阳板引燃了地下的泡沫所引起。

消防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用火务必谨慎,防火必须严密。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绝不能抱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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