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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车营运是“堵”还是“疏”

近期,绥宁县委、县政府大院每天都集聚着30多名残疾人营运车主找政府“讨说法”,要求县委、县政府领导出面切实解决残疾车人员的生活出路问题。

这一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还得从去年的10月份说起,当时残疾人代步车违规上路营运在县城出现以后,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规范,这种无牌、无证、无任何运营手续的违规情况大有滋长之势,上路营运的残疾车由前两年的10几辆猛增到现在的43辆(本县的士才60多辆),甚至一些身体健全的人也加入其中。县委、县政府也曾出台了治理非法营运的相关文件并付诸实施,但过了一段时间,又死灰复燃。触及到了合法的士的利益,的士不干了,纷纷罢运以示抗议,再次迫使政府坚决取缔残疾车非法营运。残疾人与正规军市场之争,利益之争的戏码,一年后的今天再度上演。

近几年,残疾人三轮车擅自改装并进行非法载客现象频频发生,并逐渐成为全国各地城市交通发展的一个“顽症”。残疾人三轮车是残疾人的代步车,不是营运工具,参与非法营运,不仅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侵犯合法营运者的利益,而且,残疾人身体状况不能保证乘客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产生纠纷,也无法承担赔偿责任,乘客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整治、取缔残疾车非法营运之做法,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但从事营运的这些残疾人,相对经济条件较差,大多文化文平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处罚起来比较困难,他们不但不能认识到自身非法运营行为的错误性和危害性。而且还会以残疾人身份要挟执法者,一旦车辆被查扣,就会以各种理由进行阻挠和对抗。面对这一特殊群体的胡搅蛮缠,各地政府也感到束手无策,颇为伤脑筋。那么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呢?他山之石,笔者认为;秦皇岛市不一棍子打死的做法值得借鉴。(摘要)“制订了如何方便符合要求的残疾人专用车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方案,与市交通局,相关保险公司等单位进行协商,凡是残疾人专用车办理手续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都统一进驻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驾驶考试场,实行一条龙式办公。所有的办公场所都设在一楼,方便残疾人办理手续。涉及办理残疾人专用车手续的相关业务流程,交警部门均做了科学合理的安排。”在此,为秦皇岛市点个赞。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第三项第(二)标题:明确提出:大力支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增收,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探索残疾人驾驶符合国家标准的小型汽车符合驾驶和营运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城乡社区与公交站点的短途运输服务。

国务院这段文字很明确的说明了允许残疾人驾驶专用车营运了,这对于治理残疾人三轮车乱象,安置残疾人就业解决生活问题可谓一举双得,不用“堵”的办法,而是“疏”,残疾人的问题解决了,城市市容交通乱象也改善了,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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