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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应邀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大学教授、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社会人士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员,就一起不服法院判决的故意伤害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10时许,主持人宣布公开听证会规则、目的、议题后,听证会正式开始。申诉人彭某首先陈述了申诉的事实和理由。原案承办人和刑事申诉承办人分别阐述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结合本院复查认定的事实,逐一出示相关证据,并发表了复查意见。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随后,申诉人与案件承办人相互发问,对本案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参会听证员就案件实体、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向案件承办人及申诉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并针对原审判决的证据采信及定罪量刑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最后,听证员独自对案件进行评议,形成听证评议意见后,宣布了评议结果,同意法院判决,并进行了适当释法说理。听证员建议检察机关对故意伤害同案犯启动刑事监督程序,追捕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彭某在两年之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判决。申诉人当场表示服法息诉。鉴于彭某曾向西乡塘区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作为刑事被害人,彭某在玉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一案过程中,其腹部、头部、右手均被捅伤、砍伤,加上年逾60岁,已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而持刀伤人的玉某也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彭某相应的医药费,使原本属于农村低保家庭的彭某生活更加陷入困境。援手借此听证会,西乡塘区检察院将司法救助款送到了彭某手中。彭某连声感谢检察院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自己案件的关心,以及检察干警对自己的真诚帮助。

“坚持把公开审查作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基本要求,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增强了刑事申诉案件复查透明度,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努力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处理敏感申诉案件相关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西乡塘区检察院此次公开审查听证会召开的很有必要。” 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简永发会后点评。

“西乡塘区检察院能够积极开展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及时主动或依申请公开审查,促进当事人认可和接受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在严格公正廉洁执法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努力解决申诉人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诉求,促使案结、事了、人和,我有幸参加此次听证会,作为西乡塘辖区的一员,我感到很欣慰。”衡阳南社区党委副书记李思群会后如是说。

“中央政法委日前印发的《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向社会释放一个信号,在司法工作中引入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专业人士参与,由群众中选出专业人士引导涉法涉诉当事人理解法律,遵守法律,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另一方面,案件多发、重复访高发、久访不息的问题既加重了群众的诉累,又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公开审查有利于获得群众的信任,有利于取信于民!”西乡塘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苏黎律师会后感叹。

  • 作者:郭 颖

  • 编辑:赵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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