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你有经营农业项目吗?来看看你的项目能否获得财政补助?

你有经营农业项目吗?来看看你的项目能否获得财政补助?

关于征集2016-2018年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储备项目的通知

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做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选项,根据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及《杭州市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蔬菜果品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相关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2016-2018年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储备项目原则上需符合《杭州市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蔬菜果品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主要包括蔬菜(芦笋、竹笋)、果品(水果、干果)等种植基地项目,果蔬加工项目,果蔬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二、扶持对象

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主要政策

(一)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依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龙头企业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100万元至2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50万元至100万元。省财政资金按中央财政资金的80%比例配套,富阳区财政资金按中央财政资金的20%比例配套。

(三)项目单位按政策规定落实相应的自筹资金投入,且单个财政补助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所扶持的财政补助资金总额。

四、申报要求

(一)符合《杭州市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蔬菜果品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

(二)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

(三)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显著带动农民增收,预期效益好。

(四)建设方案先进科学,产品技术和工艺路线合理。

(五)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获得相关环保部门的审核或批复;农业面源污染能得到有效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能得到有效利用;能够确保水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利用。种养业生产过程减少农药、化肥、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相关农业生产规范要求;产品质量安全可靠,达到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六)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

(七)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

(八)项目单位条件:

1.龙头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企业资产优良,持续经营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财务管理规范,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2.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持续经营一年以上,财务管理比较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

3.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有权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九)不予受理的事项

1.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关项目(参见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

2.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动植物加工流通项目。

3.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监管黑名单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4.在近年审计、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违规问题受到查处的。

5.越级申报、逾期申报等未按规定程序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

6.未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资料的项目申报单位。

五、其他要求

(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储备项目申报书》,编制要求参照“编写大纲”。

2.附表:

①财政补助储备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产业化龙头企业)

②财政补助储备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③财政补助储备项目申报单位拟建项目情况表

以上编写大纲和附表请到富阳区财政局网站(http://csj.fuyang.gov.cn/)查阅或下载。

3.附件资料:

①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②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单位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龙头企业提供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③农民合作社成员构成及入股情况证明;

④土地使用证、土地租赁及流转合同或协议;

⑤龙头企业级别认定证书或文件。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符合条件且有项目申报意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请根据本通知相关要求,于2015年11月25日前持申报材料直接向所在地财政分局申报。

联系电话:

富阳区财政局直属分局 63343432

富阳区财政局大源分局 63594616

富阳区财政局新登分局 63251239

富阳区财政局场口分局 63573809

富阳区财政局龙羊分局 63261268

富阳区财政局农发办 63343259

(三)区农发办将在储备项目中,通过实地踏看、公开竞争、部门联审、专家评审择优确定3至4个项目列入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其余项目将列为后两年备选项目。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你有经营农业项目吗?来看看你的项目能否获得财政补助?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