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以后,你的住房公积金还可以这样用~
国务院法制办11月20日就住建部起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放宽了提取条件,
公积金可以这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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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情况可提取公积金
“修订送审稿”拟放宽提取条件,满足这些条件之一,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离休或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其中,因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种情况可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
《条例》规定,只要满足下面这些情况,就可以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除公积金的使用改革之外,
新条例关于缴存也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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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个体户也能缴存公积金
修订稿还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金额有上下限
修订稿明确,公积金缴存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以职工工作地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参照,不得低于60%,也不得高于3倍;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新条例不仅仅放宽了提取条件,还针对骗提骗贷公积金的现象加大了处罚力度。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提骗贷,将被责令退回,并处以最高3倍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住房公积金
只要是城镇的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由个人和所在单位各缴存一部分,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以前,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个人购房贷款。2013年部分城市还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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