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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金桂:宗教裁判所迫害异端有多下作?

卫金桂:宗教裁判所迫害异端有多下作?

卫金桂

三世纪前左右,世俗权和基督教经过相当长时间的磨合,政权和神权已经合二为一,诚如后来查理曼大帝跟教皇所精确表述的:“我的天职是用武力保卫教会,你的职责是用祈祷支持我的武力。”既然二者有了如此狼狈为奸的连环协议与默契,互相勾结起来对“异端”迫害便毫不意外,不惜以极端方式对其予以肉体和精神上的残酷打击也完全可以想象得出来,其实际推行和执行者就是宗教法庭。

宗教法庭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基督教经典圣经体现了基本上想,比较清晰的动作,应该是罗马帝国狄奥多西皇帝于382年颁布的一系列法令,以其迫害帝国境内的异端摩尼教,判处他们死刑,责成典狱长委派宗教裁判员、侦查员和密探,搜捕秘密的摩尼教徒,这也成了以后宗教法庭和宗教迫害的法律依据。

宗教法庭迫害“异端”的下作的勾当众多,最主要的为:

以正义的名义和先知的教导处死你。

如前所述,基督教从其教义看,就有反对异端的浓厚意思在里面。《圣经》记载,对于不信仰上帝者,“你不可依从他,也不可遮蔽他,总要杀他,你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所以,在处死伽利略时,主要刽子手之一的马里尼便说:“宗教裁判所法庭非常古老,应当认为耶稣基督本人是它的创建者和立法者。”由于迫害者们援引了导师、先知的理论,便理所当然地掩盖了自己动机的卑鄙,掩护了个人龌龊的心灵,也给后来其罪行被责难时留下了理由。至今还有一些神学家对异教徒曾经遭受的迫害表示理解甚至支持,认为是宗教裁判所纯洁了人类。

剥夺不了思想便消灭肉体。

著名的神学家阿奎那对此概括的非常简洁:“谁要是不听规劝,那就把他从世界上消灭掉。”显而易见的意思就是,以教会的法则为准,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烧死“异端”人士前的片刻最能表现教会的这个意志:一大堆熊熊烈火,层层围观者,正义化身宗教裁判员居高临下的肃穆,拖着很长很长的声音问等死的“异端”们,最后关头你们可想清楚了?是否悔改认错。天壤之别的结局前,有人悔过,赖活着接受另类待遇,坚定的“异端”们则只能以手捂面走向熊熊大火,丢了性命且被记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子孙亲属连带接受拖累。

以剥夺生路的方式强迫“异端”归附。

根据教皇和皇帝国王们的协议,“异端”的财产可以被无条件没收,按照是否是教徒等,分别归政府或教会。异端们的继承权和遗嘱权被废除,别人欠他们的义务悉数作废,他们对别人的义务则需继续遵守。他们担任公职、行医的权力都被剥夺。即便死了,教会也不按基督徒的待遇提供墓地。概而言之,只要跟教会的关系有缝隙,就让你或过死不了活不成的日子,最终死了也无葬身之地。

人身孤立和密探对付。

宗教法庭对异端的迫害手段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完善”,1229年的密探推行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教皇规定主教有权在每个教区任命一名或数名拥有宗教裁判员身份并可以搜捕异端的神父,在显眼的地方贴上全体教民的名单,14岁起的男孩和12岁起的女孩应公开诅咒异端,宣誓迫害异端者和忠于教会。这种宣誓每两年重复一次,拒不宣誓者将被控告为异端,信徒在每年四月份、复活节和三一节忏悔三次。教会许愿在两年内给说出异端者的告密人两个银马克。 这种秘密组织和迫害不断延伸,最后遍及全球,包括非基督教国家如中国。

以反“异端”为借口消除异己掠夺财富。

教会不会承认自己是土匪强盗,而且很在意自己斯文的面孔。消灭异己和掠夺财富,就得制造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于是,似乎跟杀人放火不该沾边的教皇们积极发动十字军战争,参与各国之间的火拼和分赃,杀人越货草菅人命,挑动流氓消灭异端或疑似异端以及普通平民,罪行令人发指。比如在占领比塞埃城后,十字军询问教皇特使和修道院长阿诺德“分不清好人坏人怎么办”时,对方说统统杀光让上帝去选择是子民还是异端。屠城之后还说“如果死者说谎,那杀了他是对谎言的惩罚;如果没有说谎,则是对以往罪责的惩罚。”占领卡尔卡桑后,只允许男人穿裤子女人多件衬衫留下其他财产一并被赶出城。教会以剪除异端的名义搞大规模的清洗和掠夺,在以后的历史上屡显惊人相似的画面。

宗教法庭的残酷和邪恶让人不可思议:为了世俗的和精神的权力,卑鄙、偏执、赤裸裸、无所不用其极,毫无体面和人格方面的在意;同时又觉得宿命:所有的邪恶竟然如此一致,号称灵长类的人,想象力都是如此狭窄,因而丑鄙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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